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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2-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19 |
共和县公安局 关于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共政办秘〔2020〕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随文上报,请审备。
共和县公安局
2020年2月18日
共和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共和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相关业务部门指导下,严格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强化县公安局党委主体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注重落实,具体工作成效明显。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初,重新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室、刑警、治安、交警、出入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
(二)充分发挥“阳光警务”平台功能,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发挥“阳光警务”平台功能,促进信息公开,加强在线服务,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共和县公安局在“阳光警务”发布新闻类信息285条,行政检查类信息共1003条,其中消防检查343条,公共场所检查331条,特种行业检查329条,在线咨询5人次(均已在24小时内及时回复并解决),所有信息都属于“主动公开”信息,年内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主动公开财务方面的信息有《共和县公安局县级专项资金统计表》和《共和县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情况》。
(三)利用“共和公安”“海南州共和县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警务信息和道路交通安全信息。2019年,交警大队共发布微信220余条,针对性的安全预警46篇,曝光及提示机动车4000辆、驾驶人906人,典型违法案例98篇,典型事故案例27篇。“共和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开警务信息250余条,向“共和新闻网”推送信息32篇、青海法制报12篇、西海都市报11篇、电视台播放新闻12条、州电视台5条、海南报32篇、州公安局专网24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9 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755条,主要通过“阳光警务”平台、“共和公安”及“海南州共和县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公开警务类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9 年,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
、人事信息、工作信息等三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主要通过“共和公安”“阳光警务平台”“海南州共和县交警大队”微信平台上查阅本局警务信息。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根据《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设置了本单位政府
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
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请。
2019 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9 年,本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5条。
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
2019 年,本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
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 :
2019 年,本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与收费。
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2019 年度,本局没有其他相关工作信息公开说明的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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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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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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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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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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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2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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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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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7 |
0 |
0 |
|
行政强制 |
1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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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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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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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
4412558.19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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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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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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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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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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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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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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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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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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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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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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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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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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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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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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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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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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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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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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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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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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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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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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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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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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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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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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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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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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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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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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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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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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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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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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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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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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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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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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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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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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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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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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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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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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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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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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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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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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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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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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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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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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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 “阳光警务平台”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推广力度不足、知晓率较低,导致我州“阳光警务”平台的使用率相对较低;二是本单位人事方面的信息目前只在办公楼的信息公示栏和公安网上公示,未实现在互联网上公示;三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四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专业化、系统化保障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公开一时,充分利用网站等多种平台集中发布各类相关信息;二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主动与上级单位对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县政府其他政府部门学习信息公开工作先进经验,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争取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四是我局将利用各类宣传活动,切实加大对“阳光警务”平台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人事、财务、新制定规章等方面的信息通过“阳光警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主动公示公开。同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条例》以及警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没有需要报告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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