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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8-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共政办〔2021〕224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共和县新能源项目审批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州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构建步调一致、协调联动的新能源项目审批工作机制,全力保障新能源项目推进,共和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共和县新能源项目审批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人员组成
组 长:王 国 勋 县委常委 副县长
成 员: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樊 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 明 煜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东 飚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更登桑毛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能源局局长
韩 正 刚 县供电公司经理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杜苏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推进新能源项目审批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配合,切实加强对新能源项目审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专班职责
1.县发改局:全面统筹协调各审批部门及时处理新能源企业在办理前期工作时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对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进行县级初审;受理审查新能源企业提交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件材料,对资料齐全,权属面积准确的项目做到及时组件,逐级上报审查。按照州能源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开展新能源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3.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审查新能源项目临时用地、永久占用林草用地和植被恢复手续办理。
4.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新能源企业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企业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时上报省、州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评审并完成批复。
5.县供电公司:负责协调对接与省、州国网电力公司就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等手续的办理。
三、专班工作要求
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衔接,加大支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配合项目业主加快办理项目核准备案、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以及电力接入手续等,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强化对新能源重点项目的要素保障。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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