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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11014000001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民生信息、重点领域(农牧、财政、民政、卫生、食品、住房、教育、体育文化、乡村、)

2021年共和县出租汽车投放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共和县新能源出租汽车

投放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要求,加快落实“交通强国”战略部署,打造“绿色、高效、安全、便捷”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无废共和”建设,助理实现“两碳”目标,根据《海南州共和县出租车发展规划》(2020年-2030年)及我县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共出行方式,顺应我县出租汽车发展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协调发展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现综合县情实际在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效率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巡游+线上化运作”新能源出租汽车运模式,特制定以下投放方案。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共和县共有客运出租汽车172辆,其中共和县第一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兴旺出租行31辆、海南州远征汽车出租公司76辆、海南州宏星汽车出租行65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出租车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现有172辆出租车,相对全县人口数量,现有出租车的数量不足以满足人民出行需求,需要增加车辆投放量。根据《海南州共和县出租车发展规划》(2020年-2030年)预测,共和县2020年的出租车发展规模约为250辆,按照海南州共和县目前出租车数量172辆计算,则海南州共和县至2020年需投放出租车约为78辆。而由于海南州共和县长时间没有投放出租车,若井喷式投放存在运力过剩的风险,会导致现有出租车收入回降等不稳定因素。但共和县近几年城区发展及经济发展较为迅速,按规划要求及市场发展需求,拟定以“巡游+线上化运作”方式优化市场发展需要,有效规避运力过剩、收入回降的不稳定风险,计划在2021年暂时投放出租车60辆,2022年至2030年采取逐年分批量投放的方式,到2025年、2030年出租车分别达到290辆、340辆。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州委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持续全面深化改革,认真落实“交通强国建设”和“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结合“四个交通”建设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为目标,坚持总量控制与优化城市公共交通资源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推进公共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传统公共交通事业步入“互联网+”时代,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安全、更便捷、更经济、更舒适的出行服务。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出租汽车投放工作的领导,成立共和县出租汽车投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 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有 文 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与改革局局长

成 员:娄 仲 旭  县公安局副局长

蔡 文 清 共和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丁 仁 祯 县发展与改革局副局长

        王 敏 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军    县网信办主任

        韩 正 刚 县电力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投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确定出租汽车经营权投放、审批、应急处置和宣传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投放内容

(一)投放数量。全县计划2021年新投放60个出租汽车经营权,每个经营权与一辆出租汽车配套使用。

(二)投放方式。为合理规划出租车竞争市场,优化运营环境,由政府主导,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发展要求,原则上由县属国有企业经营,采取政府审批的方式,增量投放的60个经营权直接投放给企业。

(三)经营权使用期限。本次投放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归企业所有,使用期限为8年。经营权使用期满,车辆退出营运,经营权自然终止。

(四)投放模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线上化运作”出租汽车功能定位,以“巡游出租车+线上化运作”运营模式运营,私家车暂不纳入网约车行列。企业提供网约平台,并暂时免费推广使用,即暂时不收取网约平台派单抽成,等市场成熟后,可根据市场发展需要,通过物价部门审核再作调整。

(五)选择车型及要求。新投放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投放车型需符合“绿色交通”要求,动能为新能源电动车;2.车型为5座以下(含5座)轿车车型60辆;3.污染物排放符合中国第Ⅲ阶段环保标准;4.车辆要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按照要求喷涂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藏文“出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志,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5.统一安装新型三合一车载设备(包括GPS、e通卡POS机、税控计价器等);6.驾驶员需取得巡游驾驶员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具体车型将根据企业的选购意向,通过企业与供车商协商,报县出租汽车投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选购,批量购买获得的优惠由企业享有。

五、经营模式

(一)企业经营管理模式。1.企业可以采取国有控股多元化模式投资运营;2.企业应当纯市场化运作,按照《公司法》规定,制定公司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管理人员;3.经营企业需符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所规定的资质条件,建立网络预约平台及业务相关的配套设施,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4.企业应制定合理合法的“巡游+线上化运作”出租汽车管理办法;5.企业应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严格审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条件,暂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6.经营管理模式由企业自主确定,并做好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

(二)经营企业相关原则。出租汽车企业要按照《海南州共和县出租车发展规划》(2020年-2030年)《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和重大事务公开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和企业内部的学习培训制度、服务质量考核奖惩制度和车辆定期回场检验制度,加强车辆的日常路面监管;严格规范企业经营成本和收支核算,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应上墙公示;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对乘客投诉和寻求失物,企业应当认真受理,并及时回复;精心培育以集体主义、爱岗敬业、助人为乐、文明礼貌、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文化,凝聚人心,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争创一流业绩;建立经营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抢险救灾、交通事故、群体上访、投诉处理等应急预案,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经营区域。出租汽车实行严格的区域经营制度。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内。

共和县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不断规范营运秩序,净化经营环境,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

(四)运价结构。统一由县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双重管理。根据2016年第64号部令《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及《海南州共和县出租车发展规划》(2020年-2030年)的规定,现有172辆巡游出租车可自愿加入“巡游+线上化运作”出租车运营模式,接受原企业及线上运作出租车管理企业双重管理,驾驶人员及车辆需满足相关要求。网约平台不收取派车服务抽成,管理企业只收取相应平台运行费用。

(六)时间安排

1.2021年9月底前,完成制定企业组建方案等投放工作方案的相关工作。

2.9月底前,完成出租汽车企业的设立工作。

3.11月底前,完成新车投放。今后视市场需求情况分批投放。

(七)管理执法依据。根据交通部2016年第64号部令《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0年第17号部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南州共和县出租车发展规划》(2020年-2030年)执行。

(八)日常监管和考核。根据交通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出租车企业、出租车驾驶员日常监管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按照《办法》的要求,对连续3年不达标企业或驾驶人员,由主管部门收回经营权重新配置。

(九)管理职责的划分。共和县交通运输局对全县出租汽车发展规模实行统一严格调控,负责制定经营权投放工作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共和县交通运输局要对企业管理、驾驶员聘用等工作开展情况全程监督,从资质把关、落实岗位用工制度和跟踪检查等方面做好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不断规范营运秩序,净化经营环境,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共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区域内出租汽车企业道路经营许可证、出租汽车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核发,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和考核等。

(十)确保行业稳定。共和县交通运输局要切实负起出租汽车管理职责,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责任制,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针对影响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了解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行业和社会稳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出租汽车投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出租汽车投放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投放工作中的重大事宜,预防和处理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做好宣传协调工作,确保投放工作顺利进行。两个工作组要按职责分工,主动介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今年出租汽车的投放工作。

(二)确保充电桩建设等配套工作的落实。一是充电桩建设和改造应在10月底前完成,保证新车投放后的用电需求。二是做好与供车商的协调,保证按时完成大批量车辆的生产,顺利投放市场。

(三)做好稳定工作。一是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风险控制。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风险的预测与控制。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二是做好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平稳过渡工作。各企业应积极与挂靠车主和驾驶员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上报情况,掌握动态,主动解决驾驶员提出的问题,最大限度地稳定驾驶员队伍。三是对少数带头聚众闹事、堵塞交通、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不贷,确保政府依法行政和各项政策的贯彻实施,维护出租汽车市场正常的营运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四)深入宣传教育。县出租汽车投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与州县媒体协调沟通,明确宣传纪律,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发布相关新闻,准确把握舆论导向,严肃查处不实报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进行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加强与经营者的沟通,处理好各种矛盾,最大限度的争取社会公众和经营者的理解和支持。各企业要通过各种形式深入进行宣传教育,负责任地做好本企业广大驾驶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参加非法集会,安心工作,热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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