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10208000001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生信息、重点领域(农牧、财政、民政、卫生、食品、住房、教育、体育文化、乡村、) |
共和县残疾人之家工作实施方案
共和县“残疾人之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16〕21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16〕139号)文件的要求,加快统筹规划我县城乡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建设残疾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新建“残疾人之家”的功能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公共服务资源向农牧区延伸和投入,依托标准化配置建设的新建“残疾人之家”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培训及就业指导、文体娱乐活动、权益维护服务等工作,结合我县残疾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请各乡镇根据方案要求,尽快与县级残联协调做好“残疾人之家”建设工作。
一、项目设施背景
共和县辖11个乡镇,18个社区,99个行政村,截至目前,全县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共有44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41%;其中男性2411人、女性2029人。按户口类别分:农业户口:3145人;非农户口:1295人;按残疾类别分:视力残疾614人、听力残疾600人、言语残疾110人、肢体残疾2354人、智力残疾258人、精神残疾89人、多重残疾415人。
二、重点任务
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基层工作特点,依托乡镇(社区)各类服务资源,配置建设集辅助性就业、康复、培训、文化体育、维权等各项服务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到2021年3月底,塘格木镇、龙羊峡镇、倒淌河镇、江西沟镇、石乃亥镇、黑马河镇、廿地乡、铁盖乡、切吉乡、沙珠玉乡10个乡镇各建成1个“残疾人之家”, 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基本服务,不断提高广大残疾人生活质量。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共和县乡镇社区“残疾人之家”建设项目资金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估算总投资58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74万元,占总投资的30%,设备、工具、器具投资348万元,占总投资的60%,其他投资58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基本原则
依托基层。把阵地建到乡镇(社区),把服务融入到基层工作中,把活动开展到残疾人群众日常生活中,更好地适应基层和群众需求,增强基层组织的助残功能,夯实残联工作的基石。
重在整合。统筹残联、宣传、教育、民政、财政、人社、住建、文化广播、卫计、体育、扶贫等各项服务资源,与基层社区服务和社会志愿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以服务整合推动资源集聚,政策集成,把服务延伸到残疾人家庭,将工作力量充分聚合起来,服务效应充分发挥出来,打造凝聚合力、富有活力的服务平台和工作枢纽。
务求实效。从基层实际出发,从残疾人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做强功能,做活机制,做大影响,做出品牌,使助残服务进得了残疾人家庭,残疾人走得出家庭,建成一个,服务一片。
五、基本要求
“残疾人之家”建设要充分体现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做到一家多能、一站多用,能够满足广大残疾人服务需求和基层残疾人工作实际需要。“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16〕215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青政办〔2016〕139号)文件的要求,县残联为配置建设主体,负责改建“残疾人之家”,各乡镇政府及(社区)负责协调在已建成的闲置房中筛选“残疾人之家”用房;确保“残疾人之家”改建之后,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供给合力,并将“残疾人之家”运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持续规范运转和提供基本服务的能力。
(二)强化残疾人基本服务
各乡镇“残疾人之家”应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积极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搭建残疾人基本服务平台。
1.帮助进行辅助性就业
“残疾人之家”应选择安全性能高、职业危害低、操作简单等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积极组织有需求的残疾人到相应的就业扶贫基地等开展辅助性就业劳动。
2.积极提供康复服务
“残疾人之家”要重点突出平台服务功能,结合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目标,协调部门人力物力资源,充分利用各类康复资源,配备必要的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积极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转介和咨询服务。
3.统筹开展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服务
合理整合基层养老、就业扶贫等资源,充分利用“残疾人之家”等服务平台功能,积极为有需求的残疾人灵活开展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和学习培训等相关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残疾人之家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提供更多的维权服务和志愿服务等。在服务形式上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水平,力求以互联网和服务信息数据化方式,为残疾人提供精准贴心的基本公共服务。
(三)选择适宜的场所
1.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将“残疾人之家”场所可整合设置于乡镇(社区)敬老院、卫生院、文化站室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筛选完成后上报县级残联,由县级残联组织实施改建和设施设备配套等工作;
2.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将“残疾人之家”选址应定位在交通便利、适宜残疾人出行的公共区域,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接受服务。
3.“残疾人之家”一般应以相对独立的房屋、楼层、院落为宜,建筑总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130㎡-150㎡,并具备必要的室外活动场地(一般不少于100㎡),具体面积大小各乡镇按实际情况确定。
(四)专业管理服务队伍和健全管理制度
“残疾人之家”要有与之服务功能相匹配的专业管理和服务人员,并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残疾人之家”负责人或专业管理人员既可由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员承担。
“残疾人之家”要有与其服务内容相一致的各项规范管理制度,服务内容和标准要公开,开展服务要有记录,所有服务对象要建立个人服务档案。“残疾人之家”接受当地政府的领导,县级残联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并每年对其进行一次评估考核。
六、组织保障
为切实做好共和县乡镇社区“残疾人之家”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经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建设乡镇社区“残疾人之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林 琼 副县长
副组长:赵 金 娥 县残联理事长
成 员:斗拉才让 铁盖乡党委书记
谭 海 荣 龙羊峡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仁青才让 倒淌河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扎 西 石乃亥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索南尼玛 切吉乡党委副书记 乡长
吉 先 加 沙珠玉乡党委副书记 乡长
杨 果 廿地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残联,赵金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协调配合县级残联做好共和县乡镇社区“残疾人之家”建设项目落实推进工作,研究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以及各项综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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