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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4-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生信息、重点领域(农牧、财政、民政、卫生、食品、住房、教育、体育文化、乡村、) |
共政办〔2021〕74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任务分工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任务分工的通知》(青政办〔2021〕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做好政策对接和工作衔接。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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