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生信息、重点领域(农牧、财政、民政、卫生、食品、住房、教育、体育文化、乡村、) |
共政办〔2022〕251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办理共和县第三寄宿制小学(家属院区)校园扩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审批手续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共和县第三寄宿制小学(家属院区)校园扩建项目,共和县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青海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审批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审批范围:东至三小围墙,西至三小围墙,北至三小围墙,南至三小北侧围墙向南53米。(具体范围以规划设计红线图为准)
二、暂停审批事项:
1.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附属物;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因本市居民应征入伍、服刑注销征收范围内户口和因结婚、出生等原因确需入户、分户的除外);
4.房屋抵押登记;
5.房屋转移登记;
6.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7.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8.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以上所列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1年。
三、暂停审批时限(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自2022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4日
2022年7月4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