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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4-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共政办〔2022〕12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 会议精神集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共和县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集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日
共和县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
会议精神集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政府安全防范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以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着力增强各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毫不松懈打好安全生产主动仗攻坚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从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稳定”集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科学研判形势,找准薄弱环节,把握防控重点,结合危险化学品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查严治安全隐患,严管严控安全风险,集中清查一批突出隐患问题、惩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场所、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单位场所,切实提高全县安全生产防范能力,坚决遏制一般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排查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一)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检查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道路、旅游公路、桥涵、隧道等隐患;强化事故易发路段、“两客一危一面”车辆监管力度,严查超员、超速、超载、超限和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驾、毒驾、车辆带病运营,农用车载客及客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校车安全管理,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车辆检查维护、动态监控等情况;排查危险化学品车辆安全运输情况。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警大队
(二)建筑施工方面。排查建筑施工中无资质队伍、无证上岗、不规范操作、转包分包,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行为,特别要对高空作业,地下管网作业,施工现场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切实强化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加大城乡结合部、群租房、租赁房安全治理,对经营性、服务性农村自建房(自建厂房、养老院、医疗服务、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整治市政燃气管网、燃气锅炉、报警装置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非煤矿山、地质灾害方面。重点检查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加大对长期停产停工矿、复工复产矿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整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安全风险,对易滑坡、垮塌的地段进行全面检查。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方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健全;督查危化企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演练。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经营“三无”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消防方面。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开展大型商场综合体、高层建筑、学校(幼儿园)、医院、文博单位、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宾馆酒店、“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群租房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深入开展电器线路私搭乱接、电动车充电设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供电公司
(六)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安全隐患;严厉查处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无证上岗、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等方面情况。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文化旅游方面。重点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文博单位消防系统、设施配备安全隐患;重点督促各旅游景区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旅游船舶安全监管和游乐特种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疏通演出娱乐、网吧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八)农业机械、渔业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农机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达到报废年限未报废、逾期未年检、无牌无证、套牌假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脱检脱保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渔业船舶生产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
(九)防汛抗洪方面。重点检查水库、水利设施及险工险段安全风险隐患;完善水库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大汛期安全调度和低水位运行监管力度;强化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特别是龙羊峡水库近期岸区水位下降加快,库岸局部塌滑可能进一步频繁,要严格做好排查和防范工作。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新能源、工业园区企业。加大对工业园区企业新能源领域安全监管;开展工业园区中小、散、远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协调相关乡镇和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州绿色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
(十一)森林草原防火方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责任制及工作协调机,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严防火种入山,对重要林区草场组织人员不间断巡查,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确保森林草原安全。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
(十二)各乡镇排查整治重点工作方面。各乡镇要在积极配合各部门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消防隐患、特种设备、森林草原防火及防汛抗洪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宣传教育方面。全面宣传报道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州县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结合文化三下乡、法律“十一进”等活动送法下乡,综合运用网、端、微新媒体和“共和新媒”“共和应急”等平台开设专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检查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到位。同时严格做好清明节、五一、国庆节等节假日的值班备勤工作。
(二)落实责任,边查边改。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安全生产检查搞形式、走过场,对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督导,严格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坚决落实“督导约谈”、“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对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严查严处、严管严罚,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
(四)暗查暗访,严格监督。县安委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制度规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成立联合督查组,随机抽查全县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各乡镇、各部门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对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安全生产隐患得不到有效改善的地区和企业,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并按照约谈制度,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牵头单位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阶段性工作小结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于4月30日、6月30日、8月30日、12月30前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852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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