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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上报2014年第一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建议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省对下第一批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预字(2014)961号】文件,下达我县2014年第一批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853万元,依据文件要求,主要用于支持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以及落实干部职工人员工资待遇、消化政法债务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安排建议如下:
1、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县级承担部分711万元;
2、年初预计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
3、公安局新增人员工资(24人)165万元;
4、公安局新增人员公用经费(24人)33.6万元;
5、 社区网格化管理人员工资(20人)17.64万元;
6、新聘环卫工人工资(15人)12.65万元;
7、城北新区文化活动中心LED显示屏31万元
8、水利设施建设150万元;
9、游牧民定居江西沟乡莫热村民俗苑建设补偿30万元;
10、倒淌河景区和玛尼石经城修建规划经费60万元;
11、黄河北大街路灯节能改造资金14万元;
12、2013-2014年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26万元;
13、城北新区监控线路租费及电费10.5万元;
1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经费15万元;
15、高原美丽乡村硬化路建设452万元;
16、公安局武器弹药购置及训练经费60万元;
17、艾滋病防治50万元;
18、重点项目支出514.61万元。
妥否,请批示。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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