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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对2014年第二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建议
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省对下第二批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预字(2014)1903号】文件,下达我县2014年第二批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392万元,依据文件要求,主要用于支持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以及落实干部职工人员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出,现提出如下安排建议 :
1、新增津补贴、带薪休假、烤火费提标969万元;
2、补助空白乡镇邮政局运行费29万元;
3、乡镇政权机构运转经费165万元;
4、20%用于保障性住房投入478.4万元;
5、10%用于支农投入239.2万元;
6、10%用于水利投入239.2万元;
7、县管寺院基础设施100万元;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2万元。
附:《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省对下第二批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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