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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8-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14年共和县城乡医保局收入支出决算表
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二、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4年度收支支出决算表
三、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度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度部 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4年度概况
一、主要职能(为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为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财决01表)
二、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度收支支出决算表 (财决02表)
三、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04表)
四、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05-2表)
五、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08表)
六、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度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10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财决附06表)
第三部分 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316.27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增加105.15万元。主要原因是:(说明收支增或者减的主要原因)其中:人员工资增涨、参保人员增加所致。
(一)收入总计316.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4.76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0.003万元(存款利息收入),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3、上年结转和结余1.51万元(财政拨款结余结转、银行利息),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16.27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类)支出300.7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结转下年8.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余。
二、 关于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度共和县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75万元,占2.13%;医疗卫生(类)支出300.72万元,占95.0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共和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7.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2014年度决算书比2013年度增加105.1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涨;二是参保人数增加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类):只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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