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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8-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14年共和县水利局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统一样板格式
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共和县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二、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收支支出决算表
三、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概况
一、 主要职能(为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
1、文秘岗:协调局领导对各股室进行协调、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好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州水利局、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水利局与局属各单位中心目标责任制的制定、检查、督办等工作;督办检查日常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督查水政执法与水资源管理工作;监督水土保持治理与执法工作;根据局务会决定,负责下达水费征收计划任务;认真做好上传下达,搞好综合性服务工作,管理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档案、信访、治安等工作;组织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的起草、校对、呈送;搞好对外宣传和新闻信息传递,及时向各级反映水利发展动态;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的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州、县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使用和调配;承办局党支部、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项目规划岗:负责编制全县水利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制定区域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和部门规章;征集、筛选水利项目,负责全县水利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跟踪管理、督办落实和考评工作;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分析重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负责建设项目的管理检查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按照《统计法》认真搞好各类统计报表工作和水利工程新建计划工作;负责督办全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3、工程质量监督岗: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监督检查项目的建设、监理单位质量与安全检查体系,施工单位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活动;参与在建工程各阶段的检查及验收,并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参与工程质量的争端和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处理;掌握全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动态,及时向领导汇报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财务管理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全局财务收支的业务及时、准确登记,账面数据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负责完成会计统计与会计报表工作;监督水费、水资源费、水土流失补偿费的合理合法收支;负责全局物资、财产的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积极开展联审互查工作,引导本系统财务工作规模化、法制化;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5、档案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业务性规范;负责完成档案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管理各种门类的载体的档案,不断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对各本门文件材料及水利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严格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的查阅、借阅、复印、摘抄等工作;负责档案材料保管期限的确定、核查和档案的定期鉴定和销毁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切实做好档案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
6、机关工勤岗:严格执行派车计划,完成出车任务。认真执行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确保行车安全。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和正常运行。及时补充行车所需的材料、物品,及时保养和维修。做好行车记录,保管好车辆的各种技术资料。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为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0人,遗属人员0人。
第二部分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共和县水利局 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财决01表)
二、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收支支出决算表 (财决02表)
三、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04表)
四、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05-2表)
五、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08表)
六、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10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财决附06表)
第三部分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收入总决算8608万元,比2013年收入总决算减少15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比例减小。
(一)收入总计8608万元。属于财政拨款收入8608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8、上年结转872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项目资金结转。
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支出总决算7404万元,比2013年支出总决算增加323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投资比例增大
(二)支出总计740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62万元,主要用于共和县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共和县水利局项目支出支出73.2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方面的支出。包括水利项目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转下年9933.4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 关于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度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2130301(类)行政运行支出71.42万元,占0.01%;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类支出1172.65万元,占18%
2130316农田水利建设类支出2990万元,占45%
230335农村人畜饮水类支出1987.27万元,占31%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支出361.43万元,0.05%
2210201住房公积金类支出5.2万元0.00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共和县水利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87.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2014年度决算数比2013年度增加2478.6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大;二是政府对水利项目建设资金投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类):只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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