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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8-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14年共和县政法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共和县政法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
共和县政法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共和县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共和县政法委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共和县政法委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二、共和县政法委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共和县政法委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共和县政法委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共和县政法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共和县政法委2014年度概况
一、 主要职能(为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研究提出全县政法工作的任务、目标、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监督检查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4、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5、协调和指导处理“法轮功”有关问题。
6、组织领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为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
第二部分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财决01表)
二、2014年度收支支出决算表 (财决02表)
三、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04表)
四、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08表)
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财决附06表)
第三部分共和县政法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共和县政法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共和县政法委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192.4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增加5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在职人员11人,2014年在职人员13人。
其中:
(一)收入总计197.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2.4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无。
3、事业收入无。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
5:、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无。
6、其他收入无。
7、上年结转和结余5.3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81.6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无。
2、外交(类)支出无。
3、公共安全(类)支出171.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治安管理等方面支出。
4、教育(类)支出无。
5、科学技术(类)支出无。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无。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无。
8、医疗卫生(类)支出无。
9、节能环保(类)支出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2、结转下年16.1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余。
二、 关于共和县政法委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度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67.37万元,占9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万元,占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7.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2014年度决算数比2013年度增加5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数增加;二是专项经费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类):只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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