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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8-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14年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统一样板格式
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人社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县人社局 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二、县人社局 2014年度收支支出决算表
三、县人社局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县人社局2014年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县人社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县人社局2014年度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县人社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县人社局2014年度概况
一、 主要职能(为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区域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区域劳动和社会保险的规章、政策,制定相应的标准、管理规则、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 3、制定促进区域劳动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范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促进就业、自主创业服务体系;制定企业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区域被征地劳动力开发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贯彻实施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规则;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5、贯彻实施劳动争议处理的政策,规范并实施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6、综合管理区域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人技术考核工作和就业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劳动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征地劳动力培训的规划及政策;制定并监督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和表彰工作。 7、对区域用人单位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区内各类企业搞好内部分配;制定并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格,审查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制订全区最低工资标准。 8、组织实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标准;制定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高新区基本医疗保险、征地人员保养和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审批各类用人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 9、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 10、制定养老保险和失业人员的社会化服务管理规则和政策;组织做好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 11、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为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县人社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县人社局 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财决01表)
二、县人社局 2014年度收支支出决算表 (财决02表)
三、县人社局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04表)
四、县人社局2014年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05-2表)
五、县人社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08表)
六、县人社局2014年度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10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财决附06表)
第三部分 县人社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人社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县人社局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356.28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增加28.37万元。主要原因是:(说明收支增或者减的主要原因)其中:
(一)收入总计356.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21.84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2.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3、上年结转和结余32.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56.2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4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21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开支的在职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10.07万元。
5、结转下年45.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余。
二、 关于人社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度人社局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4.21万元,占8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75万元,占0.0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4万元,占0.01%。科学技术支出10.07万元,占0.0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0.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87%。2014年度决算数比2013年度增加28.3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2013年增加0.83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2013年增加13.8万元;三是住房保障支出比2013年增加1.54万元;四是退役安置支出比上年增加1.84万元;五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比上年增加0.3万元;六是科学技术普及比上年增加10.0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类):只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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