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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5-09-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2014年共和县党校收入支出决算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统一样板格式

 

共和县委党校 2014年度部门决算 

共和县委党校 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县委党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党校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县党校 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二、县党校 2014年度收支支出决算表 

三、县党校 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县党校 2014年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县党校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县党校2014年度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县党校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县党校2014年度概况

一、 主要职能(为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 

  党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己任,联系国际国内形势,结合党和国家召开的重大会议精神,结合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手段建设的同时,努力办好主体班和函授教育,紧紧围绕提高培训效果和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目标,以教学为中心,科研为基础,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熔炉”和“阵地”的作用,加强党的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搞好县、乡、村党员干部的培训,切实提高全县干部素质。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度决算编制范围为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年末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7人。

第二部分 县党校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县党校 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财决01)

二、县党校 2014年度收支支出决算表 (财决02表)

三、县党校2014年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04表)

四、县党校2014年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05-2表)

五、县党校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08表)

六、县党校2014年度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10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财决附06表)

第三部分 县党校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党校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县党校2014年度收支总决算285.78万元,比2013年收支总决算增加173.18万元。主要原因是:(说明收支增或者减的主要原因)其中: 

(一)收入总计285.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5.78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1.4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和投资收益。             

3、上年结转和结余9.6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86.53万元。包括:

1、教育(类)支出271.75万元,主要用于我校干部教育教学及人员经费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金缴费开支。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6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转下年10.3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余。

  二、 关于县党校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4年度县党校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271.75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6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62万元,占0.0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2014年度决算数比2013年度增加173.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教育(类)支出比2013年增加166.13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2013年增加8.16万元;三是住房保障支出比2013年减少0.3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类):只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公立医院(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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