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3-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16年度江西沟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地理概况
江西沟乡地处东经100º03′—100º34′,北纬36º28′—36º40′之间,东以倒淌河镇甲乙村为界,西以塘格木镇治海村接壤,南以廿地乡为邻,北以青海湖相望,东西长51.25公里,南北宽20.4公里,位于青海湖南岸,全国知名景区二郎剑景区位于我乡莫热村,109国道横穿全乡,是一个农牧结合的乡。全乡行政区域面积774平方公里,最高海拔4049米,最低海拔3240米,年平均气温0.5 ºC,月平均最高气温16.5 ºC(七月),月最低气温-18 ºC(元月),年平均降水量394.5毫米,全年日照3004.9小时,绝对无霜期47天,农作物生长期130天—160天,牧草生长期150天—170天,土壤以暗粟钙土为主。
二、人口概况
共有3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1个,26个农牧业社,其中农业社4个,总户数1867户,总人数6562人,其中女性3181人,从事牧业1217户,5300人,占总人口的85%。劳动力有3507人,其中女性1734人,占劳动力总数的49.4%,在劳动力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151人,小学文化程度1444人,初中文化程度1587人,高中及以上188人,分别占劳动力总人数的4%,41% 、45% 、5.3%,共有藏、汉、蒙、回、撒拉、土6个民族。全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人数达到5937人,占总人数的94%。现有五保低保户(低保兜底)29户62人,一般户贫困户49户131人,低保贫困户139户412人,残疾人32人。
三、农牧业概况
全乡草场总面积95.2万亩,其中有可利用草场87万亩,畜均占3.8亩,人均占149亩,其中禁牧草场24.3亩,退牧还草4814亩,网围栏60.9万亩(占可利用草场的70%)。退耕还林14320亩,公益林面积3.5万亩,耕地面积88739亩,主要种植油菜、青稞农作物。年底各类牲畜存栏173111,其中,马269匹,牛37977头,羊134865只,2015年人均纯收入为8723.85元。
四、党组织和党员概况
江西沟乡有党委1个、党总支1个(下设3个党支部)、党支部8个。
全乡共有党员227名,其中农牧民党员187名,占农牧民总数的3.2%;妇女党员32名,占党员总数的14.1%;30岁以下党员24名,占党员总数10.6%;31岁至35岁党员15名,占党员总数的6.6%;36岁至40岁党员21名,占党员总数的%;41岁至45岁党员29名,占党员总数的9.2%;46岁至50岁党员44名,占党员总数的19.4%;51岁至55岁党员54名,占党员总数的23.8%;56岁至60岁党员16名,占党员总数的7%;61岁至65岁党员21名,占党员总数的9.3%;66岁至70岁党员7名,占党员总数的3.1%;71岁以上党员9名,占党员总数的4%;年龄超过70岁,党龄超过40年的老党员0名;全乡下辖4个团支部,团员42名。
一、主要职能
乡人民政府的职能、职责是: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乡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乡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乡属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法人叶太加。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为01504998-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一部分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为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
一、编制配置和领导职数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补充通知》精神,以各乡镇人口、面积两个因素进行分类,我乡为二类乡镇,行政编制数不超过16名,事业编制不超过3名。
乡领导职数为10名:人大主席1名,乡党委书记1名,乡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乡长1名,乡长3名。设乡人武部部长1职,为副乡长级职务。乡机关所设“五室两中心”。
二、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能
乡党委、政府的职能是: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一是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五是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乡机构设置及职能编制配置
1、乡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办公室
(2)乡综合办公室
(3)财政管理办公室
(4)纪检办公室
(5)经济发展办公室
2、乡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1)服务大厅
(2)城管中心
3、乡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及编制>……
(1)党政办公室职能
基层党建工作:1、按照乡党委部署,认真做好“高原先锋”党建工作品牌创建及加强“三基”建设工作相关材料起草,各类台账的制作、分发、收集、整理;2.协助开展好各党支部开展好“五个好”党支部、村(社区)党支部、群众满意站所、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相关工作,并负责有关资料收集整理;3.督促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规范各村三册和党建工作手册填写,严格执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4.协助开展好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代表大会长任制试点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起草、整理和会务工作;5.认真配合乡党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并在要求时间内交组织部;6.认真协助主要领导开展党建带群团、武装工作;7.认真做好全乡远程教育播放工作,指导个村做好远程教育播放。
干部队伍建设:1、组织开展好干部学习,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认真落实“四个一”,坚持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对中央颁布的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和党风廉政各项制度的学习;2.协助落实《村、社区干部考核办法》和《村、社区干部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有具体举措、有成效;落实干部“民情台账”制度,大力推广“文建明”工作法;3.起草好各类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的各类文件及相关会议及文件确保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各阶段有汇报。做好各类信息、报表的上报,和日常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4.并做好各类会务,做好各类村干部、村民、“两代表一委员”视察、调研、培训等活动;5.认真开展好民主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会,做好会议期间的记录工作,并做好定期通报工作。
精神文明:1、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有汇报,年终有总结,活动有方案,及时报送信息简报,同时保证领导机构健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次以上,各项档案资料齐全规范;2、协助开展“文明共和”建设、公民道德教育、未成年人教育有序开展,积极申请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在干部职工及群众中开展文明户、文明组、文明示范岗等精神文明创评活动。
公共文化: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1次,配合文化部门开展文体活动。行政效能:1、认真起草好好行政效能建设相关材料,确保行政效能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2、督促乡政府和各村政(村)务财务公开不少于4次,督促及时保质保量开展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三议一表决”、“三审一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有效开展。3、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加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建设,设立举报电话及信箱。4、完善行政效能建设相关工作制,及时接待并转发群众行政效能投诉,对投诉事宜做到件件有着落;做好基层站所工作。
1.组织起草以本乡政府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专项会议纪要,帮助政府领导校核讲话稿、主持词、会议议程等;负责编报政府工作简报及其他材料;2.负责各类会务工作,负责或参与本乡政府有关重大接待、考察、访问活动的组织协调;3.及时向领导传阅相关文件、上访信件和群众请求报告等相关材料;4.按领导指示,帮助群众开具相关证明;5.按照县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报表和材料;6.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报送政务信息;7.督促检查本乡政府相关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政府领导批示的各类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做好汇报。
(2)乡综合治理办公室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件;2.承办上级和本级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4.督促检查上级或本级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处理;5.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分析信访形势,及时向提出完善思路和改进措施的建议,并及时、准确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6.凡乡有权处理的来访事项,坚持分级处理,不上交上级信访机构处理;7.强化各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建设,指导个调委会工作开展工作;8.坚持乡、村(社区)信访事项代办制,落实工作职责。
1.协助司法所建立本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辖区村社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的作用;2.经常性开展相关法制教育,加强相关法规学习,树立法制观念,秉公办事,依法调处;3.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每月和重大节日纠纷排查制度,落实调处措施,将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4.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的原则和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公正地进行矛盾纠纷调解;5.处理好群众来访,协助有关部门控制好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
1.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政府依法行政;2.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和工作网络,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特别要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调处工作,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3.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4.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加强帮教组织建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按时、按要求向县司法局办公室、基层科、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科等科室上报数据、报表、文件、矛盾纠纷研判报告等及时性的各类资料;5.人民调解工作工作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加强信息、简报报送实效,年内报送20条以上;6.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警示教育,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组织开展《人民调节法》学学习宣传;7.加强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全年每个调委会平均调解矛盾纠纷4件以上,调处率达95%以上,年内集中开展2次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活动,规范制作调解协议书,建立纠纷调解台账;8.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暨社会治安维稳形势分析研判报告制度。
1.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并及时做好上报,及时掌握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管理本乡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3.管理辖区内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4.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检查、督促、指导辖区部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依法监督指导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6.加强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及时发现犯罪线索,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7.查处治安案件,及时侦破治安部门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8.完善处突预警机制,加强演练,做好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10.全面加强辖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督促指导群众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措施,切实做好自身安防工作。
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将各村以社为单位划分为若干网格;2.健全村级网格员管理服务队伍;3.建立健全各类基础信息调查登记台账,邻里调解工作资料等;4.加强是有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5.熟悉和掌握网格内居民人口、治安、生产生活等各方面情况;6.热心协助解决网格内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扶贫帮困活动;7.发挥网格的党员、居民骨干的作用,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活动,强化网格化有效管理。
1.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2.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沟通联系,掌握思想动态;3.加强寺院违法用地和违章建设的监督,及时发现和上报寺观教堂设立、迁建、扩建、维修等,坚决杜绝未批先建问题;4.坚决抵制各类非法宗教活动,严禁寺院、村社、个人借宗教名义聚资敛财,及时上报各类非传统宗教活动;5.配合各有关单位实施好寺院基础设施项目和僧侣社会保障工作,做好贫困弱势僧侣救助;6.及时发现外来僧侣在村社和寺院的活动、个人和团体以宗教名义在寺院和村社的投资建设等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7.积极配合寺管干部排查化解宗教领域各类矛盾纠纷;8.定期对寺院民管会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估,严把僧尼入寺关;9.协助做好活佛转世认定、经师、堪布等僧职的聘用、辞退工作;10.做好重点人员登记工作,制定并落实教育管控措施。
(3)财政管理办公室
1.根据县财政局年初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负责本乡预算编制和执行。2.负责建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3.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拒绝不合理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记账、核算;4.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及时做好乡村两级财务公开工作;5.定期装订会计凭证、账簿、表册等有关会计资料,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和各类会计资料;7.负责编制和审核各类涉农补贴资金花名册;8.协助出纳做好工资、奖金及涉农等资金的发放工作。9.负责编制月报、季报、年终决算和其他有关报表,做到数据真实准确,上报及时。
出纳工作:1.办理现金收入和银行结算业务;2.认真审核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3.根据原始凭证,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4.库存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5.负责到银行办理本乡和村(社区)经费支付和结算,做好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结算工作;6.负责管理私章和支票签发工作;7.负责做好工资、奖金及各类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8.认真管理好现金,妥善保管空头支票、空白收据和证券,做好往来票据的领用、核销、登记工作。
资产管理:1.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负责开展本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负责本乡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3.接受县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报告全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4.负责全乡国有资产采购的申报、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5.国有资产处置职责: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等事项的申报手续;6.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职责: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申报手续。
统计工作:1.制定年初统计工作计划;2.对各村社统计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3.准确、及时、全面、规范的上报各类报表;编写上报农牧业生产情况、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进展等方面的信息不少于6期,撰写各类统计分析不少于4期,编印季度和年度统计资料;4.建立健全人口、耕地、林地、牲畜、草场、劳动力及劳务输出、大型农机具等指标的乡镇统计台账,督促指导村(社)及时、准确、全面的填报农牧区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统计台账、村级分户基本情况统计台账、农牧业调查户统计台账;5.按时完成1%的人口抽样调查工作;6.认真做好各类临时性调查;7.认真完成普查调查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8.按要求时间和规定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9.深入开展面向村社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0认真开展村社统计检查工作。
(4)纪检办公室
纪检监察岗:1.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上级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文件、会议精神;2.协助本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3.按照县纪委的安排部署,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活动;4.监督检查党支部、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情况;5.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6.加强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的监督;7.建立作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8.加强各村级纪检员队伍建设;9.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10.督促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及时汇报履职情况给乡党委。
信访案件受理、办理工作:1.受理对党支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2.调查处理党支部、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3.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4.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来访,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5.审理由本乡纪委或党委呈报上级纪委批准的案件;6.审理由乡纪委领导或上级领导交办的需要审理的案件;7.完成县纪委和本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
牧业:1.宣传贯彻执行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农牧业的方针、政策;2.制定本乡农牧业发展规划,认真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和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3.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4.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5.负责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督管理,农作物病虫预测预警,无公害农畜产品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6.负责全乡牧业生产统计工作。
农业:1.宣传贯彻执行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农牧业的方针、政策;2.制定本乡农牧业发展规划,认真实施农牧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3.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等工作;4.负责全乡农业生产统计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农作物籽种改良和优良籽种引进等工作;6.负责良种补贴的等级、造册、核实、公示、上报,特色养殖业的造册、核实、上报及惠农项目的申请、上报工作;7.承担各项农业实用新技术的推广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做好农业生产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等工作;8.协助各级草原监理管理机构落实禁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负责辖区内草原防火日常管理工作;举报草原开垦及征占用草原等违法行为。
科技岗:1.结合本乡实际制定科技发展规划;2.组织村(社区)开展科技宣传、咨询、培训等活动;3.负责协调落实科技试验项目,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4.承办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林业管理:①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②协助乡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③配合县环林局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掌握本乡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配合县环林局和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④负责指导、监督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林木采伐设计,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⑤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处授权范围内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⑥配合本乡政府建设健全本乡村护林网络,负责本乡村护林队伍管理,对本乡镇园林绿化、公益林、天然林及其他林木的监管;⑦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⑧根据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
森林草原防火:1.建立健全防火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分片,分组包干负责,签订乡村间,存户间的防火责任合同;2.加大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提高农牧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做到“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思想灌输;3.检修以备的各类灭火器具,保持其良好的器具状态,做到拿得出、用得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4.全面掌握各村社的防火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超前防范;5.建立乡镇草原防火指挥部,并社防火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6.积极配合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实施防火检查,对有草原火灾隐患的,联系草原站,尽快予以清除。
水利工作:1.协助水管所认真抓好本辖区内水资源的管理和治安管理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等工作;2.抓好本辖区内的水政执法,取水许可等工作,水土保持预防监督,配合组织实施草原水利、人畜饮水、山洪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3.负责辖区内水利设施管理及维修养护、水费及水资源费征收。
防汛抗旱:1.制定好防汛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及值班;2.做好防汛宣传,增强水患意识,积极防范,落实防汛队伍组织,做好应急抢险的训度指挥工作(5分);3.负责组织本乡镇、村社、社区的汛前、汛期、汛后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指定应急措施重点对牧民夏季放牧点、养蜂点、泥石流易发区、辖区各涝池、防洪堤、历年易出现内涝的民居区、河道沿岸等进行度汛检佥,消除洪灾隐患。对辖区内需重点加固的防洪险工险段要及时组织群众进行加固处理;3.负责木乡镇范围内所有水利、电力、通讯、公路、居民住宅及其它公共基础设施的安群度汛工作;4.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汛(雨)情每日报告制,保证通讯畅通。遇发生灾情时1小时内报概况,6小时内报人员伤亡情况,12小时内报具体受灾情况,24小时内报核查后的受灾情况,特大灾情可以续报。灾情要逐级上报,不得虚报、瞒报、迟报,确保防汛信息、及时、准确传递。5.组织落实防洪资金,抢险队伍、抢险车辆、抢险物资及防汛通讯报警设施等;6.积极防范,一旦发生紧急汛情险情时,及时组织抢险队伍参加抢险,组织群众撤离,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教育:1.协助学校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量,维护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2.负责辖区内村级幼儿园管理;3.协助县教育局开展“两基”巩固提高和教育均衡发展工作;4.协助县教育局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5.负责做好本乡控辍保学和辍学学生返校工作,确保中小学入学率和巩固率。
文化:1.结合实际,制定本乡文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3.负责搜集整理本乡镇民间文化遗产,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4.协助县文体广电局辖区内音像制品经营、互联网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出版物、文物、电影放映等文化市场的执法工作;5.做好上级文化部门及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委、政府机关会议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认真抓好村(社)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2.吃透村(社)情、了解民情,协助村(社)制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理清发展思路;3.指导、督促村(社)党支部、村委会抓好经济、党建、精神文明、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4.帮助群众制定增收措施和经济发展规划,建立民情责任区,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办1-2件群众满意的、看的见的实事;5.深入调查摸底,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努力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和整治安定;6.负责抓好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具体工作。
①贯彻有关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②编制本乡旅游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③负责做好本乡的旅游产品、旅游景点、旅游线路的推介;④查处私开旅游景区(点),并报上级有关部门;⑤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⑥负责本乡旅游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安全和旅游交通配套发展等工作;⑦向上级部门推荐本乡星级饭店、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⑧负责优秀旅游乡创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旅游行风建设工作。
(1)服务大厅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2.严格审核医药费用报销单据、医药费报销手续;3.负责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及缴费工作;4.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计工作;5.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6.负责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7.负责村民个人缴费的参保金归集并及时上交到县级基金专户;8.负责上级部门下拨的医疗费用及时转汇给患者;9.负责我乡全乡居民参合金的收缴工作;10.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1.组织动员本乡区域内村(居)民参加城乡村(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2.负责村(居)个人缴费的归集并及时上交县级基金专户;3.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的初审,收集有关信息,并负责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4.收集、分析、整理和上报相关信息;5.负责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所需材料及原始台账的管理和装订归档;6.协助县级经办机构搞好本地享受待遇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调查摸底、相关信息的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及时清理并追回冒领的养老金。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民政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编制本乡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制定和完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 3.负责本乡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重度残疾人救助、老龄补贴、特困人员的审核、申报,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档案管理工作;4.负责涉及婚姻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殡葬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严格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5.宣传贯彻民间组织和区划地名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调处行政边界纠纷;6.做好相关材料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末有总结。
1.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上级政府及县主管部门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2. 做好人口和计生统计和业务台帐,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3.为全乡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4.做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及法规的宣传工作;5.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各项生育奖励扶助政策;6.做好本乡镇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7.做好信访工作,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8.加强对各村(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9.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10.按时按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2)城管中心
1.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2.指导乡村建设风貌打造工作,参与乡镇总体规划、近期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规划的编制;3.负责对重大建设项目工作选址进行前期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4.负责乡镇规划区内工程建设项目“一书一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期审核申报工作;5.负责对乡集镇户外广告设置、宣传品贴挂,集镇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搭建物或其他设施、临时堆放物的审查、批准,负责对生活和建筑垃圾的处理核准;6.负责对本乡供水、排污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农牧区各类住房建设,集镇户外广告设置、宣传品贴挂,市政管理和街道开挖、综合活动的管理、执法和监督,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7.负责对本乡城乡建设活动的巡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国土资源:按时开展土地、矿产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县国土资源部门;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负责签订并落实各级目标责任书;及时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参与编制并落实防灾预案;加强对土地纠纷的调处;做好农用地的审核及上报工作;严格履行宅基地审核、上报、四至界线确定等作;协助做好县政府安排的征地以及整治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的有关工作。
环境保护:1.负责环保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向县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上报违法排污行为和违规环保现象;2.负责环境卫生日常监督和环境保护的监管;3.受县环保部门的委托,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现场制止;4.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环保政策的宣传,参与县环保部门在本乡开展的各项环保检查和执法活动,积极探索农村环保工作新路子、新方法;5.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级公路养护:1.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2.年初制定乡村级公路养护计划,建立乡、村公路管养机构,各村委会要明确1名养护协管员具体负责组织村民开展村道和村内道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加大对公路两侧附属设施的保护,做好宣传工作,并及时报县交通局;3.每半年对村道养护进行检查考核一次,并把考核结果上报县交通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1.年内至少召开2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2.加大各领域安全生产应还排查,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3.在全乡范围内适时开展安全恒产大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存在问题的进行督促整改,记录在案;4.建立健全各村应急队伍,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寺院、进社区、进家庭活动;6.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7.按时报送各类安全生产统计信息;8.加大建筑施工及燃气,深入排查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隐患;9.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销售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10推进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全面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防范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一个(预算时包含2个及2个以上单位时应详细说明单位名称),单位年末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员2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其他人员19人。
第二部分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部门收支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 |
行次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394.5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5 |
224.67 |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
二、外交支出 |
36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
三、国防支出 |
37 |
0.8 |
三、事业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8 |
15.4 |
四、经营收入 |
5 |
|
五、教育支出 |
39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40 |
|
六、其他收入 |
7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41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2 |
27.25 |
|
9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3 |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4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5 |
6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6 |
100.31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7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8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9 |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50 |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51 |
|
|
18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52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3 |
20.14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4 |
|
|
21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55 |
|
|
22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
23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394.57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394.57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
结余分配 |
5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6 |
|
交纳所得税 |
60 |
|
基本支出结转 |
27 |
|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
61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28 |
|
转入事业基金 |
62 |
|
经营结余 |
29 |
|
其他 |
63 |
|
|
30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4 |
|
|
31 |
|
基本支出结转 |
65 |
|
|
32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66 |
|
|
33 |
|
经营结余 |
67 |
|
总计 |
34 |
394.57 |
总计 |
68 |
394.57 |
部门收入总表
公开02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394.57 |
394.57 |
|
|
|
|
|
|||
705001 |
青海省共和县江西沟乡 |
394.57 |
394.5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门支出总表
公开03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394.57 |
394.57 |
|
|
|
|
|||
2010101 |
人大事务 |
5.1 |
5.1 |
|
|
|
|
||
2010201 |
政协事务 |
0.9 |
0.9 |
|
|
|
|
||
2010301 |
政府行政运行 |
189.18 |
189.18 |
|
|
|
|
||
2010303 |
机关服务 |
21.49 |
21.49 |
|
|
|
|
||
2011101 |
纪检监察事务 |
2 |
2 |
|
|
|
|
||
2012901 |
群众团体事务 |
6 |
6 |
|
|
|
|
||
2030606 |
人武部经费 |
0.8 |
0.8 |
|
|
|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15.4 |
15.4 |
|
|
|
|
||
2080301 |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3.91 |
3.91 |
|
|
|
|
||
2080302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0.71 |
0.71 |
|
|
|
|
||
2080303 |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1.49 |
1.49 |
|
|
|
|
||
2080304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04 |
0.04 |
|
|
|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1.1 |
21.1 |
|
|
|
|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6 |
6 |
|
|
|
|
||
2130104 |
事业运行(兽医站) |
28.89 |
28.89 |
|
|
|
|
||
2130304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21.92 |
21.92 |
|
|
|
|
||
21307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49.5 |
49.5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14 |
20.14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预算数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394.5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224.67 |
224.67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
二、外交支出 |
32 |
|
|
|
|
3 |
|
三、国防支出 |
33 |
0.8 |
0.8 |
|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4 |
15.4 |
15.4 |
|
|
5 |
|
五、教育支出 |
35 |
|
|
|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6 |
|
|
|
|
7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7 |
|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 |
27.25 |
27.25 |
|
|
9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9 |
|
|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0 |
|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1 |
6 |
6 |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2 |
100.31 |
100.31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3 |
|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4 |
|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5 |
|
|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6 |
|
|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7 |
|
|
|
|
18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8 |
|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9 |
20.14 |
20.14 |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0 |
|
|
|
|
21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51 |
|
|
|
|
22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52 |
|
|
|
|
23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3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394.57 |
本年支出合计 |
77 |
394.57 |
394.57 |
|
|
25 |
|
|
78 |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6 |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79 |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7 |
|
基本支出结转 |
80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8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81 |
|
|
|
|
29 |
|
|
82 |
|
|
|
总计 |
30 |
394.57 |
总计 |
83 |
394.57 |
394.57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5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394.57 |
394.57 |
|
|||
2010101 |
人大事务 |
5.1 |
5.1 |
|
||
2010201 |
政协事务 |
0.9 |
0.9 |
|
||
2010301 |
政府行政运行 |
189.18 |
189.18 |
|
||
2010303 |
机关服务 |
21.49 |
21.49 |
|
||
2011101 |
纪检监察事务 |
2 |
2 |
|
||
2012901 |
群众团体事务 |
6 |
6 |
|
||
2030606 |
人武部经费 |
0.8 |
0.8 |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15.4 |
15.4 |
|
||
2080301 |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3.91 |
3.91 |
|
||
2080302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0.71 |
0.71 |
|
||
2080303 |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1.49 |
1.49 |
|
||
2080304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04 |
0.04 |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1.1 |
21.1 |
|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6 |
6 |
|
||
2130104 |
事业运行(兽医站) |
28.89 |
28.89 |
|
||
2130304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21.92 |
21.92 |
|
||
2130705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49.5 |
49.5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14 |
20.1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公开06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394.57 |
312.1 |
82.47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72.11 |
272.11 |
|
30101 |
基本工资 |
61.02 |
61.02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12.26 |
112.26 |
|
30103 |
奖金 |
9.89 |
9.89 |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6.16 |
6.16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
|
30107 |
绩效工资 |
5.54 |
5.54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7.24 |
77.24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2.47 |
|
82.47 |
30201 |
办公费 |
14.6 |
|
14.6 |
30202 |
印刷费 |
12.1 |
|
12.1 |
30203 |
咨询费 |
|
|
|
30204 |
手续费 |
|
|
|
30205 |
水费 |
0.11 |
|
0.11 |
30206 |
电费 |
4.11 |
|
4.11 |
30207 |
邮电费 |
0.36 |
|
0.36 |
30208 |
取暖费 |
13.9 |
|
13.9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
|
30211 |
差旅费 |
1.45 |
|
1.45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
30213 |
维修(护)费 |
5.5 |
|
5.5 |
30214 |
租赁费 |
|
|
|
30215 |
会议费 |
3.16 |
|
3.16 |
30216 |
培训费 |
1.26 |
|
1.26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55 |
|
0.55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
|
30226 |
劳务费 |
|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
|
|
30228 |
工会经费 |
|
|
|
30229 |
福利费 |
|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08 |
|
8.08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8.29 |
|
8.29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9 |
|
9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9.99 |
39.99 |
|
30301 |
离休费 |
|
|
|
30302 |
退休费 |
18.54 |
18.54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
|
30304 |
抚恤金 |
|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31 |
1.31 |
|
30307 |
医疗费 |
|
|
|
30309 |
奖励金 |
|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20.14 |
20.14 |
|
30312 |
提租补贴 |
|
|
|
30313 |
购房补贴 |
|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07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部分“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8.6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拟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5万元。1、政府接待费0.3万元,人武部接待费0.05万元,兽医站接待费0.12万元,水管所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8.08万元,1、政府公务用车5.7万元,水管所公务用车2.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正常运行、维护、保养以及正常公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 金额单位:万元
年 度 |
合 计 |
因公出国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备注 |
|
(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本年预算数 |
8.63 |
|
0.55 |
|
8.08 |
|
2016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8.6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拟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5万元。1、政府接待费0.3万元,人武部接待费0.05万元,兽医站接待费0.12万元,水管所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8.08万元,1、政府公务用车5.7万元,水管所公务用车2.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正常运行、维护、保养以及正常公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