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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7-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共和县司法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附件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7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的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7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2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增加5万元,用于乡镇司法所车辆维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减少0.07万元。
二、关于共和县司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共和县司法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3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2016年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6年共和县司法局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类)支出1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3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万元。
3、住房公积金14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17万元。
三、关于共和县司法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说明
2016年度,省财政厅下达预算绩效项目0项,完成0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共和县司法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万元,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和县司法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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