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8-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印发《共和县财政局2019年重点专项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重点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质量效益,根据省、州重点专项绩效管理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推行重点专项绩效管理。通过实施严格、科学、规范的绩效考评,有效解决以往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实施程序不规范、标准要求不高、资金管理混乱等问题,着力增强项目主管单位责任意识,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效益。
二、基本原则
始终坚持保障民生建设,将各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作为最重要的工作任务。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各项财政资金,加大力度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巩固和支持教育经费保障、水利民生项目、生态环保项目,支持全方位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完善预算项目绩效考核,促进重点项目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施内容和方式
(一)考评对象及范围:全县各预算单位2018年度前实施、资金来源为县本级或者有县本级配套的上级专项重点项目。以教育、水利、环境保护和治理等当前重点民生支出项目为主。根据实施项目的时效性进行中长期绩效考评和年度绩效考评。
(二)绩效考评的内容:
1、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执行的偏差及偏差分析;
2、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上缴专项),财务管理状况和资金配置和使用情况;
3、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管理体系、制定建设、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4、实施项目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
5、项目完成后服务对象或受益人的满意度评价;
6、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7、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考核得其他内容。
(三)考评方式:考评以项目实施单位自评、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统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协助配合分级实施的方式进行。
(四)考评时间:
1、201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各预算单位开展自评工作并上报自评报告。
2、2019年6月1日至6月10日,财政部门统一开展绩效考评或第三方评价。
3、2019年7月1日至7月10日,考评组撰写提交考评报告、结果反馈。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重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共和县财政局重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钟耀庭
成员:侯华 赵存福 赵友琴 赵菊芳 宋青雁
孔占军 李生芬 田海萍 刘芬兰 文成当智 都婷瑜
县财政局监督评价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绩效考核、组织开展第三方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尽早安排,按时完成。各重点项目实施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重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根据《共和县预算单位绩效考评管理办法》领导小组要求,按照“谁分配资金,谁评价支出”的原则,确定绩效目标尽早安排项目实施,对完工项目尽快组织实施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评价质量。
(二)适时跟踪,及时督导。财政部门各相关办公室,要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跟踪,随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项目执行情况与绩效目标发生偏差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项目绩效实现。
(三)创新方式,确保质量。财政局各相关办公室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过程中,要结合各单位项目特点,予以指导,积极创新,充分借鉴先进经验,科学、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
(四)运用结果,增强实效。财政部门各办公室要严格把关,按相关规定规范撰写评价报告,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在确保按时完成具体负责实施的重大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同时,对将提交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全面分析,为编制部门预算和财政项目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并要不断拓宽结果运用渠道,促进各单位提高重点项目资金的管理水平,对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共和县财政局
2019年4月18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