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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12-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随机一公开 |
共政办〔2017〕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10日
共和县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任务的通知》(青政办函〔2016〕155号)和《海南州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123号)精神,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共和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文件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遵守“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一公开”原则,限制部门随意执法、检查任性,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共和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文 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索南尼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旦正多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张 继 华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普华才让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 海 青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文 军 县旅游局局长
赵 顺 海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赵 金 娥 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韩 生 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华 藏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 永 福 县地税局局长
张 正 文 县国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樊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项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等内容。参与联合抽查的部门要结合权力清单和监管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联合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托青海省工商业务综合系统,建立本级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各参与部门提供的监管对象目录,分别建立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分库、行业监管对象名录分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涵盖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并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
(三)建立联合抽查工作细则。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县情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级联合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计划制定、抽查组织方法、实地检查程序、检查结果处理、检查纪律等内容,各相关部门和各检查组按工作细则实施抽查检查。
(四)加强信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参加“双随机”联合抽查的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樊德春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办公室负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抽查计划、抽查方案,研究解决抽查中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推动联合抽查部署和考核工作。
2.建立抽查规范性文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衔接上级业务部门,制定《联合抽查通知书》《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实地核查检查表》、《检查信息公示表》等执法检查文书,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以及检查纪律等。
3.建立考核督导通报制度。将“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体系;县督查室对“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六)完善抽查数据的应用
1.健全数据共享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平台,加快部门及上下级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平台整合形成统一的数据共享机制。
2.做好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各部门要按照“谁产生、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将随机抽查结果归集在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中,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局要健全完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相应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好日常工作,合理调配联合抽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切实把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开展好本级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责任机制,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要适时对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对“一单、两库、一细则”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公示和实施情况通过督查检查、网络监测、抽样复查等方式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反馈至县政府办公室及县考核办,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三)严格抽查纪律。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县政府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决策部署,提高企业和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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