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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9-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双随机一公开 |
共政办〔2021〕298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县政府相关部门:
《共和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9月10日
共和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共和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共政办〔2021〕256号)精神,加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建立共和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州、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共和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各成员部门要统筹部署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研究解决联合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工作职责;
(三)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形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17个部门组成,县市场监管局为牵头部门。
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部门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古永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如因工作变动调整,需将调整后人员报备联席会议。
三、工作规则
(一)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成员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根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要求,通报、沟通各部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政策措施。
(二)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集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部门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各成员部门应在部门联席会议框架内,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齐抓共管、各尽其责、形成合力、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和运用好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共和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附:共和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共和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仁 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召集人:韩 生 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豆拉才让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 进 德 县司法局局长
仲 志 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樊 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 明 煜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吉 先 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晋 生 德 县水利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才 旦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德 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段 海 光 县统计局局长
张 正 文 县税务局局长
张 凯 君 县公安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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