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307200000091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助企纾困、稳岗就业政策措施 |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 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就业提质增效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举,政策支持与服务保障并重,普遍服务与重点帮扶并行,以实名台账为基础,强化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机制,全力以赴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行动主题
服务促就业筑梦赢未来
三、时间安排
2023年7月至12月
四、服务对象
(一)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五、主要措施
(一)及时发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7月10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要广泛运用各种媒介,普遍发出“致全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及时推介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内容。重点落实好“四个一”要求,即一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一张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转递等服务清单,一份公共招聘网站、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名录,一批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为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
(二)迅速建立完善实名信息台账。7月10日前,各地要对登记失业青年信息进行全面摸排,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对未就业的做好记录,形成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近期,省厅将对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全面获取2023年度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并按生源地分解到各市(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地要及时核准毕业生实名基本信息,采取电话寻访、户籍比对和上门寻访等措施,对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开展摸排走访,并对实名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分类造册,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和就业状态等。要高度重视人社部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的推广应用,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做到愿登尽登,并及时纳入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
(三)突出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托实名信息台账,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集中开展就业帮扶,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落实“1131”就业帮扶,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要提供项目、资金等支持,并推动创业孵化基地按一定比例向他们免费开放。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状态和服务提供等发生变化的,要在台账中及时记载、动态更新。
(四)着力加强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各地要将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职业指导,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提供培训见习机会。要主动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实践引导、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将他们请出家门,更多与社会接触交往,激发就业内生动力。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合理调剂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促其就业。
(五)全力推进就业政策落实落地。省厅将结合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并及时制作印发《青海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和《青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在企业园区、高校校园、社区街道等活动场所设立高校毕业生政策宣传点,及时向用人单位及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打捆打包推送政策礼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服务。要按月将本地企业新增参保人员、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数据与帮扶台账进行比对,及时锁定政策对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
(六)高频开展专场招聘服务活动。各地要落实“12+N”公共就业专项活动,接续举办毕业生等青年专场招聘,加密线上线下招聘,通过利用“互联网+人社”、青海人社通APP和本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丰富行业企业专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集中发布岗位信息,密集提供就业机会,做到周周有招聘、时时有岗位。要组织招聘活动进社区、进园区,积极为辖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应聘提供便利。各市州每周至少举办1次分行业、分专业、小型化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七)积极提供便捷高效就业服务。各市州人社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利用基层平台、社区网点等资源,开展针对性就业服务,提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要组织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为青年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就业服务。要将就业服务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服务,通过数据比对主动筛选政策对象,提供招聘求职、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在线服务,实施线上办理、掌上办理,更加便利青年享受服务,切实提升政策获得感、满意度。
(八)推进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各地要积极为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培训服务,摸清专业基础情况和培训需求,精心设计课程内容,丰富培训方式,因地制宜开展新职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要鼓励企业对新招用的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九)细致做好就业岗位对接推送活动。为抢抓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关键时期,更好地推进高校毕业生转移就业,进一步提高就业岗位匹配精准度,近期省厅征集了一批适合各市州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并将对接省教育部门和高校进行定向推送发布。同时,也将在各市州同步发布。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将岗位信息发布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上,利用各类线上线下招聘平台,主动向毕业生进行推送,进一步盘活岗位资源、强化信息共享,促进人岗精准匹配,持续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实现稳定就业。
(十)加快推进政策性岗位考录工作。根据今年全省各类公开招录(聘)工作总体安排,抓紧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上岗等工作,指导有招聘需求的事业单位自行组织招聘高校毕业生。加快开展“三支一扶”计划笔试、面试工作,力争9月1日前完成公共部门岗位招录的主要环节工作。支持各类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稳步扩大高校研究生、专升本招生计划,加强大学生征兵动员,多渠道、大限度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十一)持续加强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各地要依托“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开展多元化的创业指导和交流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创业培训服务,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不断创新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对自主创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要按规定满足创业融资需求。对登记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青海省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要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十二)不断强化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各市州要加大毕业生业权益维护宣传,积极整理发布招聘欺诈典型案例,及时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醒,公开全省各级劳动监察部门的办公地点和投诉电话,畅通维权渠道,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管,对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培训贷”、隐私信息泄露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将求职就业涉及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和用人单位广而告之,引导企业规范招聘行为。
(十三)广泛开展优秀典型宣传活动。各市州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了解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感受党和国家的关心重视。要强化典型引导,大力发掘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青年典型,西宁市、海东市各推出不少于2位、其他市州不少于1位优秀典型,广泛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实干奋斗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青年人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引导毕业生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各市州人社部门要将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作为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机制,主动对接协调,聚合服务资源,并充分调动市场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确保服务攻坚行动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二)强化跟踪调度。省厅将从7月起,对各地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及求职登记小程序求助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进行周调度,对登记失业青年及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进行半月调度。各市州要按照统一安排,及时汇总报送本地区任务完成、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见附件2),12月25日前报送服务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市州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注重从实际出发,建立工作推进调度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协同配合,把工作措施细化到项、任务责任具体到人,把握序时度效、严格台账管理,确保服务攻坚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省厅将适时对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定期通报,对工作执行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重点督促指导。
联系人:吴贵毓王雅洁
联系电话:0971-8258103 8258106 8258100(传真)
附件:1.致全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致全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2023届毕业生们:
你们好!时光荏苒,岁月流金。祝贺你们顺利完成学业,开启人生新的篇章。
就业创业关系个人价值实现,关系国家高质量发展,是逐梦青春、成就未来的起点。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始终将其作为稳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先后出台《青海省就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等一系列务实举措,推进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将强化政策落实,优化不断线服务,助力你们在职场上扬帆起航!
如果你已经就业,需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跟进社会保险缴纳,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并记得查询档案转递去向。你入职的企业,也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灵活就业的同学,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获得社会保险补贴支持。灵活就业毕业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灵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时间,我们将积极为你提供便利。
如果你正在求职,可以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出就业需求,获得岗位信息、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就业服务。还可登录求职登记小程序,在线登记个人情况、求职意向和服务需求,我们将及时与你联系,为你提供求职、见习、培训等多种就业服务。求职过程中,要擦亮双眼、警惕套路,注意防范虚假招聘、黑职介、乱收费、培训贷、扣证件等招聘陷阱。如发现侵权行为,请立即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如果你有志创业,有创业想法的同学,可以参加创业培训,申请培训补贴,提升创业能力;缺乏起步资金的同学,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财政贴息;需要创业场地的同学,可以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获得开业指导、项目孵化、免费场地等政策支持;已经成功经营的同学,可以申请享受创业税收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对接资源的同学,可以参加创业创新大赛,获得项目展示、成果转化等机会。
如果你暂时不考虑就业,请一定珍惜宝贵时光,持续努力提升自己,充电蓄能强化本领。认真做好职业规划,主动投身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就业见习、技能提升,只有把握当下、丰富阅历、增长才干,才能积蓄力量、厚积薄发、实现未来。
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身有残疾等有特殊困难的同学,你也不必焦虑担心,我们将为你提供“一对一”就业服务,优先提供援助,优先推介岗位,优先推荐录用。近期,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正在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大力搭建供求对接平台,请你们及时关注、积极参加。
无奋斗,不青春。同学们,希望你们珍惜韶华、奋勇前行,正确树立就业择业观,主动把握就业机会,让青春芳华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衷心祝愿大家早日找到心仪工作,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征程中放飞人生梦想、成就事业华章!
咨询政策服务和办事指南,请登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http://www.mohrss.gov.cn)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qinghai.gov.cn)和各市(州)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或拨打12333电话咨询。
查询招聘信息,请登录: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
●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
●就业在线(https://www.jobonline.cn)
●青海公共就业招聘服务平台(http://rst.qinghai.gov.cn/qhrst/index/qhrs/talant/index.jspx)
●青海人才市场网(http://www.qhrcsc.com/)
●各市(州)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办理失业登记,请登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12333.gov.cn)也可以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登录求职登记小程序,可通过上述平台网站,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等APP扫描二维码。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二维码
附件2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 任务 | 信息衔接 | 服务公开 | 实名台账情况 | |||||||||||||
是否 启动 | 是否 完成 | 是否发出公开信或服务公告 | 是否公开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 | 是否公开公共招聘网站、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渠道 | 是否公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 | 是否发布 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转递、报到入职 等服务清单 | 是否 建立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 | 实名登记失业青年人数 | 是否建立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 | 实名登记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人数 | ||||||
进展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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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填报时间为7月份,每周四上午下班前以传真方式报送至0971-825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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