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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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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308100000000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共和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职责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共共和县委 共和县人民政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共发〔2019〕3号),设立共和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的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等相关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2、将原事业性质的县旅游局承担的旅游行政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划出的职责

将原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给县委宣传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电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重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组织全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五)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七)指导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八)管理文物局。

(九)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体育彩票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和单项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大型体育运动赛事;指导和推进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民族传统体育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业余训练工作;负责运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广播电视机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国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三)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四)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承办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负责人

陶慧娟

四、办公地址

共和县图书馆四楼

五、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六、联系电话

0974-755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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