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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30810000000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共和县医疗保障局职责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共和县医疗保障局职责职能 

 共和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9日挂牌成立,根据《共和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共办发〔2019〕35号),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为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局,无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划和标准,提出全县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保制度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保障发展规划。

(三)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做好监督检查。

    (五)组织实施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六)负责医药机构的评审准入、监管和稽核督查,负责监管对纳入全县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内的违规违法行为和各种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健全医保基金风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医保基金和经办机构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减少和杜绝基金的不合理流失。

    (七)按照“放管服”要求,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医保管理和服务水平。

    (八)负责对商保公司经办医保大病保险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具体业务的监管和督查。

    (九)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医保公共服务体系和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十)按照国家、省、州有关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医疗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负责人

  黑热尖措 

  三、办公地址

    共和县政务大厅二楼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联系电话

     0974-852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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