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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308100000006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标准等。组织实施质量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品牌强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按照上级要求查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

(四)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违法行为。 

(五)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委员会依法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实施质量发展的规则及制度措施,开展质量分析和质量对比。统筹全质量提升行动和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运用。按规定权限开展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质量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实施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监管工作,监督检查锅炉环境保护标准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九)组织制定全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跨地区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制定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风险监测、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二)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全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品牌强战略实施工作。实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建设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等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指导和监督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行为。  

(十四)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标准化工作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引导和推动企业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依法监督管理企业事业标准化生产,治理“无标”非法生产。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审查和登记等工作。负责新产品、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审查。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开展全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负责人

仁 增

三、办公地址

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拉西瓦路11号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联系电话

0974-8512883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 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财物、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精准扶贫、机关民族团结进步、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治理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物、国有资产管理以及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 法制教育办公室挂投诉举报中心牌子

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负责市场监督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统一受理12315、12365、12331电话投诉举报并分流、转办、上报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权益。

(三) 执法稽查大队(含消费者权益保护)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监督管理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牌子

负责监督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监督、协调本系统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组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根据消费者投诉热点,发布消费预警,运行《全国消费者投诉与信息咨询系统》。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宣传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和处理;负责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处理;负责对市场物价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做好商品和服务(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支持并指导消费者组织等组织开展价格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价格信用等级评审活动,指导帮助经营者规范内部价格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拟定有关反垄断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承担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调查、认定和处理垄断行为和案件。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治理乱采乱挖砂石料和私自开设砂石料的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经营者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活动。

(四) 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挂共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食品安全知识。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承担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开展学校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质量安全;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及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状况调查、监测;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特殊化妆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审理和现场验收。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办法;承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认证的技术审查以及现场检查、跟踪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 市场秩序规范管理办公室(含网络交易与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挂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规范市场开办、交易和服务行为;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和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以及商标使用的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负责广告经营资格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负责网络交易与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开展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双随机”检查,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有效的行政指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处理调解专利纠纷、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协调专利申请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市场活动和市场、超市、商场等市场主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促使活动提档升级。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环境保护(散煤治理、白色污染)工作。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开展化肥登记备案工作。

(六)企业个私注册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管辖的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无照经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对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实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信用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县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工作。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宣传、监管、督查四项”机制,广泛宣传有关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河湖两岸范围内市场主体信息台账,加大河道两岸经营户的检查,做到监管底数清、情况明。

(七)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含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负责监督管理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商品质量;负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品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宣传贯彻重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推动企业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依法监督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治理“无标”非法生产;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审查工作和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工作;负责新产品、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审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计量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推进全州节能降耗工作开展。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考评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认证认可,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管理;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按照上级协会要求,开展就业再就业、会员培训服务工作。开展“光彩服务日”活动、“双文明”评选工作。组织经营者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承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

七、下属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不设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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