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308100000006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共和县审计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
(二)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贯彻国家有关重大决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负责,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收支;县财政投资和以县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属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审计部门授权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直部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实施“金审工程”,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负责人
蔡小娟
三、办公地址
共和县政府办公大楼4号楼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联系电话
0974-8513373
六、内设机构
根据相关规定,不设内设机构。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