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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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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308100000005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机构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督评价成果的汇交、监督管理和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国家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组织拟订全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措施,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执行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六)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国家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牵头组织编制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八)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九)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组织编制全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权限内压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全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查处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县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担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林业和草原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组织实施全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管护。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性计划、地方标准和规程。指导全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县地管理,拟订林业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全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保护利用。组织实施全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保护利用。

)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管理沙化土地的保护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生态影响的审核,开展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开展全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监督并实施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措施。依据国家关于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林草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承担维护农牧民经营林业、草原合法权益的责任。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十)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级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森林和草原火情检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执行国家在林业和草原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外事工作。指导全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履行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工作。

)完成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局林业草原局委、县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负责人

    樊  荣

三、办公地点

  海南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北大街政府1号楼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联系电话

  0974--8513502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承担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信息、文电、会务、文字综合、机要、安全、保密、档案、财务、政务公开、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发展和改革等综合业务;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法治政府、行政效能建设、普法及干部管理、职工培训等有关工作。

   (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办公室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措施;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督和统计分析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督评价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督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全县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督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办公室负责编制土地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划相关制度和技术规范,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编制全县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推进主体功能区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多规合一”;负责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建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承担报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编制县国土空间和村级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全县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矿产资源监管与生态修复办公室负责贯彻矿业权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和管理级发证矿业权的出让、审批登记发证和出让收益处置、矿业权市场建设;落实国家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管理政策和问题控制政策;监督指导全县矿业权权属重大纠纷调处、标界和清理工作;拟订级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全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权限内压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储备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护和利用;贯彻执行地质勘查与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承担基础测绘任务和测绘资质资格与使用管理,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负责自然资源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移民安置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拟建设的水电站工程建设占地、淹没土地、移民人口、土地权属等实物指标调查工作;负责协调上报移民安置方案;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全县大中型水电站工程建设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后期扶持规划、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编制水库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招标设计上报上级部门审查立项;按照经批准的《水库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实施水库移民的搬迁安置和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负责对水库移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遗留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编制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规划;按照经批准的《遗留问题处理规划》,组织实施遗留问题处理;负责编制水库移民中长期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工程项目建设计划;按工程建设程序报批立项;组织工程项目建设,并全程督促检查工程建设进度质量;组织工程验收和督促工程竣工后的移交;根据省下达的移民工程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对工程建设投资进行程序管理,按照工程项目进度办理拨款,监督检查工程概(预)算的执行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规划和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审核、汇总、上报及兑现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工作;负责移民信访和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移民安置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处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林草项目办公室综合管理全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全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退牧还草工作;负责草原禁收、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拟订退化草原建设规划和监督管理草原的保护利用承担全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拟订全林业产业政策措施和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草原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指导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草场经营流转及草原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林草资源管理和防火办公室。拟订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编制全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森林资源,组织、指导全森林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公益林管理及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工作负责国有林场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以及经营利用;特种动物驯养繁育等产业建设和发展;负责湿地管理,承担全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管理内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保护利用。

制订辖区森林草原防火预案,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值班和各项森林草原防火措施,组织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督促检查各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全森林和草原火情检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加强与应急管理局联系,加强应急事件的应对工作,必要时做好应急事件的相关防治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加强森林草原雪灾、防汛工作,负责林区草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服务中心。承担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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