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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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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308100000005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共和县司法局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海南州委办公室印发的《共和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将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共和县司法局现有工作职责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划入重新组建的县司法局;

(二)将原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责划入重新组建的县司法局。

二、主要职责

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组织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拟定法治宣传规划和依法治理工作纲要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二)承担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规划、考核和实施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查研究全县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培训任务;依法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县政府重大行政活动及重大民商事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县级领导办理法律事务;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起草以及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办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事项;编辑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

(四)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有关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承担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规范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和指导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或办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指导、监督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协调全县行政调解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履行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职责负责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制定并执行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和检查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统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和管理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指导司法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管理和适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接收相关部门的委托,依法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发展和管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指导其开展工作;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奖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七)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拟定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指导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整合全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使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的组织协调中枢机构,负责组织全县司法干警、专业律师、专职调解员、县法律援助和公证联络员、专业社工等开展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负责协调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和宣传,接待、解答现场法律咨询,实施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和监督法律援助);参与全县涉法信访案件的调处,掌握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信息,为地方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接待、解答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法律服务;接听“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解答相关咨询;沟通联系有关部门,对群众求助事项提供联动服务。

    (八)承担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省州普法办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决策,拟定全县普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制定考核验收标准,报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全县执行,并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全县法治宣传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县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査、考核、验收,提出评估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台账,分解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章贯彻落实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筹备全县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普法联络员会议工作。负责县直部门普法骨干培训,举办法治讲座,组织、指导、督查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考试和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组织、指导、督促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和“法律十进”工作;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新媒体工作;负责管理、编辑《共和县“双普法”工作动态》刊物。

    (九)贯彻落实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人民调解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负责全县人民调解员的聘任、培训和考核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负责共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县律师公证人员的年度考核。

    (十一)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管理基层司法所所长和司法助理员、法律顾问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十二)负责选任、管理、培训全县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工作。负责“两员”档案管理、案件质量效能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资格审核和报名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赵越

四、办公地址

   共和县恰卜恰镇贵德东路39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六、联系电话

    0974-851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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