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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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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308100000004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共和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组织、指导乡(镇)、村(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镇)、村(居)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的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事业管理,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县民政系统职工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的财务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汇总统计年报和民政事业费决算;负责监督、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组织推进全县民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负责人

三、办公地址

共和县恰卜恰镇贵德东路41号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五、联系电话 

0974-8510009

六、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相关规定不设内设机构。

七、下属单位 

一)共和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挂共和县流浪儿童救助站、共和县社会救助站牌子)

1.负责人

2.主要职责

承担全无人抚养的孤儿、弃婴和孤残儿童及无人赡养老年人的收养护理工作;承担全生活流浪乞讨和未成年人员的临时救助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3.办公地址、电话

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泰和路0974-5904148

(二)共和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1.负责人

公保才旦

2.主要职责

承担全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采集、核对、统计、分析,救助核对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查询。入户调查等工作;受理本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投诉、举报,依据相关规定转办。 

3.办公地址、电话

共和县恰卜恰镇贵德东路41号;0974-851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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