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办〔2018〕2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协调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协调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扎 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侯 飞 宇 县督查室主任
成 员: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东 曲 县水利局副局长
韩 正 刚 县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东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全县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及建设中遇到的筹资融资、征地拆迁、用地用电、督察督办等问题;县督查室负责会同县水利局抓好全县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各项督查督办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完成各类水利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并及时与省州水利部门衔接协调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同时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衔接项目的审批及资金下达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农牧和科技局按照各自分工分别抓好水利项目的用地、环评、涉及渔业及占用草地、林地等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供电等工作。
2018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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