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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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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404010000039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许可/对外管理服务

共政办〔2024〕33号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事项入驻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共政办〔2024〕3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事项入驻

共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事项入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确保企民办事更便利,根据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海南州政务服务大厅部门集中入驻方案》(南审改办〔2022〕1号)和《关于印发海南州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2〕30号)文件要求,现进驻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推进事项进驻到位。对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共和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共政办

〔2024〕9号)和《关于公布共和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共政办〔2024〕10号)(附件1和附件2)公布的事项清单,积极主动对接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认真梳理本部门进驻事项(附件1中标注未入驻或已入驻未填写授权书的事项),列制行政审批事项认定表(见附件3),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授权至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确保进驻率达到100%。

(二)确保事项窗口办理。进驻中心部门对首席代表要充分授权,签订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设窗口和工作人员,若此次进驻需新增工作人员或更换工作人员请填写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确认表(见附件5),确保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事项在窗口办理,不得出现“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现象。对新入驻事项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业务知识要对授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提高窗口办事能力。

(三)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各部门根据进驻事项所需材料、流程、时间、地点等角度出发,制作简洁易懂、实用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理解和操作,让办事企业和群众“一看就懂、一填就对、一审就过、一次办好”,最大限度减少出错率和跑动次数。并根据后期3.0系统事项认领任务,跟进省级进程,做好行政备案事项认领和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事项“网上办”。

二、涉及单位

行政许可事项: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备案事项: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充分认识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主动、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工作,确保入驻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工作实效。要突出梳理重点、为民导向、效能提升,全面准确进行梳理,做到本部门、本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事项梳理全覆盖、无疏漏,要落实分管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开展进驻工作,并按时按质报送材料,确保不影响全县工作整体推进。请各有关部门于2024年3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附件3、4、5)交至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三)加强沟通协调。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事项进驻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快推进事项进驻进度;县政府督查室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范围,跟踪督办,确保进驻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1.共和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共203项)

2.共和县行政备案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共160项)

3.**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认定表

4.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

5.共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确认表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共和县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共203项)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层级)

设定依据

入驻情况

1

县委宣传部
(1-2项)共2项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县级宣传部门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2号 2020.11.29修订)第35条

已入驻

2

县委宣传部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县级电影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主席令第54号 2016.11.7)第24条;《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2001.12.25)第38条

已入驻

3

县委统战部
(3-3)共1项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县级侨务部门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主席令第57号 2012.6.30)第13条

未入驻

4

县委编办
(4-4)共1项

事业单位登记

县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 2004.6.27修订)第3条、第5条、第8条

未入驻

5

县档案局
(5-5)共1项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县级档案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2017.3.1修订)第13条

已入驻

6

县发展和改革局
(6-10)共5项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县级电力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主席令第60号 2018.12.29修正)第52条、第54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 2011年01月08日)第12条、第17条

未入驻

7

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县级能源(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主席令第30号 2010.6.25)第13条

已入驻

8

县发展和改革局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县级能源(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主席令第30号 2010.6.25)第13条、第33条、第35条

已入驻

9

县发展和改革局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78号 2009.8.27修正)第22条

已入驻

10

县发展和改革局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人防工程所在地人防办(县级人防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主席令第78号 2009.8.27修正)第21条、第28条

已入驻

11

县教育局
(11-15)共5项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021.4.29修正)第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2018年12月29日)第11条、第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1号 2021年04月07日)第1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 2019年03月02日)第12条

已入驻

12

县教育局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席令第22号 2018.12.29修正)第14条

未入驻

13

县教育局

校车使用许可

县级政府(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17号 2012.4.5)第15条

已入驻

14

县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

县级教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主席令第18号 2009.8.27修正)第13条;《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1995.12.12)第13条;《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第1项

已入驻

15

县教育局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县级教育部门,乡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席令第22号 2018.12.29修正)第11条

已入驻

16

县民宗局
(16-20)共5项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县级宗教部门初审

《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6号2017年08月26日发文)第21条;《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2021.7.28)第11条

已入驻

17

县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6号2017年08月26日发文)第21条、第22条、第24条;《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2021.7.28)第11条

已入驻

18

县民宗局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

县级宗教部门初审

《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6号2017年08月26日发文);《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 2021.7.28)第26条

已入驻

19

县民宗局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6号2017年08月26日发文);《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 2021.7.28)第32条

已入驻

20

县民宗局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县级宗教部门

《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6号2017年08月26日发文);《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2021.7.28)第59条

已入驻

21

县公安局
(21-41)共21项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主席令第18号 2009年08月27日)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 2011.1.8修订)第7条

已入驻

22

县公安局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21.4.29修正)第20条;《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 2007年09月14日)第11条、第12条

未入驻

23

县公安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2016.8.25)附件第37项

已入驻

24

县公安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22.3.29)第4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36项

已入驻

25

县公安局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 2016.2.6修订)第3条、第32条、第33条

已入驻

26

县公安局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或者启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 2016.2.6修订)第3条、第22条、第23条

已入驻

27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 2014.7.29)第3条、第21条

已入驻

28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运达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 2014.7.29修订)第3条、第26条

已入驻

29

县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 2013.12.7)第38条

未入驻

30

县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 2013.12.7)第6条

未入驻

31

县公安局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主席令第73号 2017.9.1)第52条、第53条;《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2号 2009.9.14)第38条

未入驻

32

县公安局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县级公安机关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 2013.12.7)第49条

未入驻

33

县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主席令第79号 2007.12.29)第21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18.9.18)第5条、第15条

已入驻

34

县公安局

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主席令第79号 2007.12.29)第21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018.9.18)第20条

未入驻

35

县公安局

非机动车登记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1.4.29)第18条

未入驻

36

县公安局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1.4.29)第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1号 2017.11.4修正)第44条、第45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2019年03月24日)第29条、第35条

未入驻

37

县公安局

户口迁移审批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1958年01月09日发文)第3条、第10条

已入驻

38

县公安局

犬类准养证核发

县级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六十九号 2021.1.22)第3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卫生部令第17号 1991年12月06日)第29条

未入驻

39

县公安局

普通护照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受国家移民局委托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主席令第50号 2006.4.29通过)第4条、第5条、第10条、第11条

已入驻

40

县公安局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12.25公布)第3条、第22条增加第6条

已入驻

41

县公安局

大陆居民往来中国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县级公安机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实施)

《中国公民往来中国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61号2015.6.14修订)第6条、第9条、第10条

已入驻

42

县民政局
(42-47)共6项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2.6修订)第6条、第7条、第9条、第18条、第19条

已入驻

43

县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1998.10.25)第5条、第15条、第17条

已入驻

44

县民政局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宗教部门实施前置审查)

《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6号 2017年08月26日)第23条、第24条

已入驻

45

县民政局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43号 2016.3.16)第22条

已入驻

46

县民政局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县级政府,县级民政部门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 2012年11月09日)第7条、第8条

未入驻

47

县民政局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县级有关部门(县民政部门审核,县政府批准)

《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2022.3.30修订)第12条;《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0修订)》(民政部令第38号)第7条

已入驻

48

县司法局
(48-48)共1项

公证机构设立登记县级初审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9月修正)第9条

未入驻

49

县财政局
(49-49)共1项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县级财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主席令第81号 2017.11.4修正)第36条;《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9修订)》(财政部令第98号2019年03月14日施行)第3条

已入驻

5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0-50)共1项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73号 2012.12.28修正)第57条

已入驻

51

县自然资源和业草原局(51-72)共22项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修正)》(主席令第18号 施行日期2009年0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1994.3.26)第5条、第8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2014.7.29修订)第3条第四款

已入驻

52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29号2019.4.23修正)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三十二号2019年08月26日)第44条、第52条、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国务院令第743号施行日期2021年09月01日)第24条、第25条

已入驻

53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 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9条、第10条、第25条

已入驻

54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施行日期2020年01月01日))第44条、第59条、第60条

已入驻

55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施行日期2020年01月01日))第44条、第59条、第60条、第61条

已入驻

56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临时用地审批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施行日期2020年01月01日))第57条

已入驻

57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29号 2019.4.23修正)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4条

已入驻

58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审查

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施行日期2020年01月01日))第4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 2021.9.1施行)第9条

已入驻

59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城市、县城乡规划部门,省级政府确定的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29号 2019.4.23修正)第40条、第44条

已入驻

60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城市、县城乡规划部门(县城乡规划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29号 2019.4.23修正)第41条

已入驻

61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乡级政府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 1993.6.29)第32条

未入驻

62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县级林草部门(植物检疫机构)

《植物检疫条例(2017修订)》(国务院令第687号 施行日期2017年10月07日)第7条、第8条

已入驻

63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施行日期2020年07月01日)第37条、第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 2018.3.19修订)第16条、第17条、第18条

未入驻

64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修正)》(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施行日期2021年04月29日)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

已入驻

65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施行日期2020年07月01日)第5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修正)》(国务院令第698号 施行日期2018年03月19日)第16条、第32条

已入驻

66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订)》(主席令第16号 施行日期2018年10月26日)第26条、第29条

未入驻

67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

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修订)》(国务院令第687号 施行日期2017年10月07日)第27条

已入驻

68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 2008.12.1修订)第25条;《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2号 施行日期2009年01月01日)第18条

未入驻

69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县级林草部门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 2008.12.1修订)第25条;《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2号 施行日期2009年01月01日)第19条

未入驻

70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 2008.12.1修订)第29条;《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2号 施行日期2009年01月01日)第22条

未入驻

71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主席令第十七号 施行日期2019年01月01日)第45条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施行日期2021年03月01日)第29条

已入驻

72

县自然资源和

 

林业草原局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县级林草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1号 2017.11.4修正)第42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3.7)第26条

未入驻

73

县生态环境局
(73-75)共3项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 2014.4.24修订)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24号 2018.12.29修正)第16条、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第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0号 2017.6.27修正)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主席令第16号 施行日期2018年10月26日)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 2018.8.31)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43号 2020.4.29修订)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104号 2021.12.24修订)第24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 施行日期2017年10月1日)第7条、第9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修正)》第5条

已入驻

74

县生态环境局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48号 2016.7.2修正)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0号 2017.6.27修正)第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主席令第65号 2020.12.26)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主席令第123号 2022.10.30)第76条

已入驻

75

县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43号 2020.4.29修订)第80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66号 施行日期2016年02月06日)第2条、第7条

已入驻

76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6-97)共22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2019.4.23修正)第7条

已入驻

77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2019.8.26修正)第45条

已入驻

78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第二次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 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4条、第9条

已入驻

79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县级环境卫生部门会同生态环境

 

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58号 2020.4.29修订)第55条

已入驻

80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城市政府环境卫生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2017.3.1修订)第22条

未入驻

81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城市政府环境卫生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102项

已入驻

82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城市政府环境卫生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016.8.25修订)附件第101项

已入驻

83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县级城镇排水部门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2013.10.2)第21条

已入驻

84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县级城市供水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 2020.3.27修订)第30条

已入驻

85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县级城镇排水部门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2013.10.2)第43条

已入驻

86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城市政府供水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 2020.3.27修订)第22条

已入驻

87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燃气经营许可

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2016.2.6修正)第15条

已入驻

88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2016.2.6修正)第38条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已入驻

89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县级政府(由市政工程部门承办)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2019.3.24修订)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第33条

已入驻

90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县级市政工程部门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0号 2019.3.24修订)第28条

已入驻

91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城市政府绿化部门

《城市绿化条例(2017修订)》(国务院令第676号 施行日期2017年03月01日)第20条、第21条、第24条

已入驻

92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 2017.3.1修正)第11条、第17条

已入驻

93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 2017.3.1修正)第14条

已入驻

94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 2013.6.29)第33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003.11.24)第35条

未入驻

95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县级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2017.10.7修正)第34条

未入驻

96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县级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2017.10.7修正)第28条

未入驻

97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县级政府依法确定的部门会同文物部门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2017.10.7修正)第35条

未入驻

98

县交通运输局
(98-109)共12项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6号2017.11.4修正)第24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4.23修订)第18条、第19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10.7修订)第33条

未入驻

99

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81号 施行日期2017年11月05日)第25条

已入驻

100

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1号2017.11.5)第33条;《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2004.9.13)第25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施行日期2017年12月01日)第4条、第26条

未入驻

101

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81号施行日期2017年11月05日)第50条

未入驻

102

县交通运输局

涉路施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81号2017.11.4修正)第25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3.7)第27条

未入驻

103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修改)》(施行日期2023年07月20日)第10条

已入驻

104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修改)》(施行日期2023年07月20日)第39条

已入驻

105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修改)》(施行日期2023年07月20日)第24条

已入驻

106

县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修订)》(国务院令第671号施行日期2016年08月25日)附件第112项,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 施行日期2016年11月01日)

已入驻

107

县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修订)》(国务院令第671号 施行日期2016年08月25日)附件第112项

未入驻

108

县交通运输局

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的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2017.8.2)第13条

未入驻

109

县交通运输局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主席令第50号 2016.9.3)第45条
《国防交通条例》(施行日期2020年12月26日)第23条

未入驻

110

县水利局
(110-120)共11项

取水许可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48号 2016.7.2修正)第7条、第48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 施行日期2017年03月01日)第3条、第10条

已入驻

111

县水利局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48号2016.7.2修正)第17条、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48号2016.7.2修正)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 2018.3.19修订)第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2017.3.1修订)第4条

已入驻

112

县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施行日期2018年03月19日)第25条

已入驻

113

县水利局

河道采砂许可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48号2016.7.2修正)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主席令第65号2020.12.26)第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施行日期2018年03月19日)第25条;《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施行日期2023年07月20日)第9条

已入驻

114

县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2010.12.25)第25、26条

已入驻

115

县水利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48号 2016.7.2修正)第25条

已入驻

116

县水利局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施行日期2016年07月02日)第34条

已入驻

117

县水利局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施行日期2016年08月25日)附件第170项

已入驻

118

县水利局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施行日期2018年03月19日)第15条

已入驻

119

县水利局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县级水利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施行日期2018年03月19日)第16条

已入驻

120

县水利局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县级水利部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施行日期2018年03月19日)第17条

已入驻

121

县农牧和科技局
(121-144)共24项

农药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农药管理条例》(施行日期2022年05月01日)第24条

已入驻

122

县农牧和科技局

兽药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兽药管理条例》(施行日期2020年03月27日)第22条

未入驻

123

县农牧和科技局

除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以及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繁殖材料生产经营以外的其他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施行日期2022年03月01日)第31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2017.10.7修订)第21条

未入驻

124

县农牧和科技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施行日期2022年03月01日)第31条;《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5年第1号 施行日期2015年04月29日)第13条、第14条、第18条

已入驻

125

县农牧和科技局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县级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施行日期2022年03月01日)第52条

已入驻

126

县农牧和科技局

除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以外的其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主席令第一二四号施行日期2023年03月01日)第26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施行日期2017年10月07日)第21条、第25条

未入驻

127

县农牧和科技局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施行日期2017年10月07日)第8条

已入驻

128

县农牧和科技局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施行日期2017年10月07日)第11条

已入驻

129

县农牧和科技局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 施行日期2017年10月07日)第16条、第18条、第21条

已入驻

130

县农牧和科技局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六十九号施行日期2021年05月01日)第9条、第48条、第49条

未入驻

131

县农牧和科技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六十九号施行日期2021年05月01日)第25条

已入驻

132

县农牧和科技局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六十九号施行日期2021年05月01日)第21条、第54条

未入驻

133

县农牧和科技局

动物诊疗许可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六十九号施行日期2021年05月01日)第62条

已入驻

134

县农牧和科技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2008.10.9)第20条

已入驻

135

县农牧和科技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2008.10.9)第25条

已入驻

136

县农牧和科技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日期2021年04月29日)第121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 施行日期2019年03月02日)第22条

已入驻

137

县农牧和科技局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日期2021年04月29日)《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施行日期2019年03月02日)第21条

已入驻

138

县农牧和科技局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县、乡镇政府(由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主席令第十七号 施行日期2019年01月01日)第45条

已入驻

139

县农牧和科技局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乡镇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施行日期2020年01月01日)第62条

未入驻

140

县农牧和科技局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3.2修订)第14条、第15条,《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施行日期2021年11月23日)第17项

已入驻

141

县农牧和科技局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施行日期2013年12月28日)第16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施行日期2017年10月07日)第4条

已入驻

142

县农牧和科技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县级政府(由渔业部门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施行日期2013年12月28日)第11条

已入驻

143

县农牧和科技局

渔业捕捞许可

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施行日期2013年12月28日)第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732号 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15条

已入驻(未填写授权书)

144

县农牧和科技局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县级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施行日期2019年03月02日)第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施行日期2014年07月29日)第3条、第4条

已入驻

145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145-166)

 

共22项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6条

已入驻

146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营业性演出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13条

已入驻

 

(未填写

 

  授权书)

147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 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9条

已入驻

 

(未填写

 

  授权书)

148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2修订)》(施行日期2022年05月01日)第4条

已入驻

 

(未填写

 

  授权书)

149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2修订)》(施行日期2022年05月01日)第11条

已入驻

150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81号 施行日期2017年11月05日)第17条、第18条、第29条、第30条

已入驻

151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81号 施行日期2017年11月05日)第20条

已入驻

152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市州级文物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81号 施行日期2017年11月05日)第23条

已入驻

153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81号 施行日期2017年11月05日)第21条

已入驻

154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81号 施行日期2017年11月05日)第40条

已入驻

155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县级文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修订)》(国务院令第671号 施行日期2016年08月25日)附件第465项

已入驻

156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 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18条

已入驻

157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县级广电部门(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由其本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10条、第11条、第14条

已入驻

158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县级广电部门(由本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13条

已入驻

159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15条

已入驻

160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县级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17条、第22条

已入驻

161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2018修正)》(国务院令第703号施行日期2018年09月18日)第3条

已入驻

162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26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2018修正)》(国务院令第703号施行日期2018年09月18日)第7条

已入驻

163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县级体育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修订)》(国务院令第671号施行日期2016年08月25日)附件第336项

已入驻

164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县级体育部门

《全民健身条例(2016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施行日期2016年02月06日)第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订)》(主席令第一一四号施行日期2023年01月01日)第105条

已入驻

165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县级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订)》(主席令第一一四号 施行日期2023年01月01日)第87条

已入驻

166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县级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订)》(主席令第一一四号 施行日期2023年01月01日)第106条

已入驻

167

县卫生健康局
(167-183)

 

共17项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主席令第5号 施行日期2013年06月29日)第29条

已入驻

168

县卫生健康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9修正)》(国务院令第714号 施行日期2019年04月23日)第4条

已入驻

169

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2018.12.29修正)第17条

未入驻

170

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2018.12.29修正)第18条

未入驻

171

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修改)》(施行日期2022年05月01日)第9条、第52条

已入驻

172

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修改)》(施行日期2022年05月01日)第14条、第16条、第19条、第20条

已入驻

173

县卫生健康局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81号2017.11.4修正)第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3修改)》(施行日期2023年07月20日)第35条

已入驻

174

县卫生健康局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施行日期2019年03月02日)第8条

未入驻

175

县卫生健康局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初审、州级卫生健康部门二审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施行日期2016年02月06日)第7条

未入驻

176

县卫生健康局

医师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主席令第94号 2021.8.20)第13条、第14条

已入驻

177

县卫生健康局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2003.8.5)第9条

已入驻

178

县卫生健康局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81号2017.11.4修正)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3修改)》(施行日期2023年07月20日)第35条;《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第23项

未入驻

179

县卫生健康局

护士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护士条例(2020修订)》(施行日期2020年03月27日)第8条;《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第22项

已入驻

180

县卫生健康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9号2016.12.25)第15条

未入驻

181

县卫生健康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9号2016.12.25)第15条

未入驻

182

县卫生健康局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9号2016.12.25)第14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022.3.29修订)第9条

已入驻

183

县卫生健康局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9号2016.12.25)第14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022.3.29修订)第18条

已入驻

184

县应急管理局
(184-187)共4项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 施行日期2013年12月07日)第35条

已入驻

185

县应急管理局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施行日期2021年09月01日)第33条

未入驻

186

县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施行日期2016年02月06日)第16条

已入驻

187

县应急管理局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施行日期2021年09月01日)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修正)》(主席令第18号 施行日期2009年08月27日)第34条

未入驻

18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88-198)共11项

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2021.4.29修正)第35条

已入驻

189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6.29)第33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1.24修订)第25条

已入驻

19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主席令第16号2018.10.26修正)第6条、第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施行日期2022年05月01日)第8条、第9条、第10条

已入驻

191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主席令第16号 2018.10.26修正)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施行日期2022年05月01日)第27条

已入驻

192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15号,施行日期2018年10月26日)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主席令第55号 2006.8.27修订)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主席令第20号1999.8.30)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主席令第26号2019.3.15)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3号2019.12.12)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2021.4.14)第2条、第3条

已入驻

19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 2021.4.14)第2条、第3条,《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 2022.10.1修订)第2条

已入驻

194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主席令第83号施行日期2018年07月01日)第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施行日期2022年03月01日)第2条、第3条

已入驻

19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6年9月23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22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第9条、第10条;《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 施行日期2020年03月01日)第58条

已入驻

196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摊贩登记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6年9月23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22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第3条、第12条、第21条;《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 施行日期2020年03月01日)第43条

已入驻

197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县级药品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31号 2019.8.26修订)第51条、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2019.3.2修订)第12条

未入驻

19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县级药品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31号2019.8.26修订)第5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2019.3.2修订)第51条

已入驻

199

县税务局
(199-199)共1项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县级税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施行日期2016年08月25日)附件第236项

已入驻

200

县气象局
(200-202)共3项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施行日期2017年10月07日)第23条

已入驻

201

县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施行日期2017年10月07日)第23条

已入驻

202

县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 2003.1.10)第33条、第34条、第35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79项

已入驻

203

县消防救援大队
(203-203)共1项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21.4.29修正)第15条

已入驻

附件2:

共和县行政备案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共160项)

序号

实施部门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行使层级

设定依据

备注

1

宣传部门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备案

零售单位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备案

  县委宣传部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2号 2020.11.29修订)第37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0号)第15条

 

2

宣传部门

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备案

零售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备案

县委宣传部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0号)第18条  

 

3

宣传部门

设立临时零售点开展出版物销售活动备案

 

县委宣传部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0号)第17条 

 

4

宣传部门

终止出版物发行经营活动备案

零售单位终止出版物发行经营活动备案

 县委宣传部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2号 2020.11.29修订)第37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0号)第19条

 

5

发展改革部门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县发展和改革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2016.7.5);《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2016.11.30)第3条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2017.3.8)第6条;《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号国发〔2016〕72号 施行日期2016年12月12日)第1条 

 

6

发展改革部门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

 

县发展和改革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 2021.4.15施行)第9条         

 

7

发展改革部门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外的企业)备案

县发展和改革局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6年第2号  2016.8.18施行)第7条                                                            

 

8

发展改革部门

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案)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级人民防空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2019.4.23施行国务院令第714号)第49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施行日期2003年02月21日)第37条、第57条;《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第13条

 

9

教育部门

民办学校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县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二十四号,施行日期2018年12月29日)第12条、第42条 

 

10

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二十四号,施行日期2018年12月29日)第12条、第42条 

 

11

教育部门

民办学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县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1号施行日期2021年09月01日)第12条

 

12

教育部门

民办学校章程修改备案

 

县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1号施行日期2021年09月01日)第19条

 

13

教育部门

民办学校教师劳动聘用合同备案

 

县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1号施行日期2021年09月01日)第37条 

 

14

教育部门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县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1号施行日期2021年09月01日)第38条

 

15

公安部门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

 

县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9.18修正)第17条

 

16

公安部门

旅馆变更登记备案

 

县公安局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52号2022.3.29修订)第4条

 

17

公安部门

印章刻制备案

 

县公安局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1951.8.15公安部发布)第6条;《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第9项

 

18

公安部门

娱乐场所备案

 

县公安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2号,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11条 

 

19

公安部门

剧毒化学品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化学品储存数量、地点及管理人员备案

 

县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施行日期2013年12月07日)第25条 

 

20

公安部门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从业单位等信息变化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2017.10.7修订)第6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2021.12.4修订)第81条

 

21

公安部门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变更备案

 

县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2021.12.4修订)第81条

 

22

公安部门

登记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的信息备案

 

县公安局

《戒毒条例(2018修正)》(国务院令第703号,施行日期2018年09月18日)第12条 

 

23

公安部门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

 

县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9.18修订)第20条

 

24

公安部门

销售、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备案

 

县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施行日期2013年12月07日)第41条 

 

25

公安部门

民用爆炸物购销情况备案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2014.7.29修订)第24条

 

26

公安部门

民用爆炸物进出口情况备案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施行日期2014年07月29日)第25条;《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令第21号 2012.3.19)第9条

 

27

公安部门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备案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施行日期2014年07月29日)第12条 

 

28

公安部门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备案

 

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施行日期2014年07月29日)第19条

 

29

公安部门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治疗备案

 

县公安局

《戒毒条例(2018修正)》(国务院令第703号,施行日期2018年09月18日)第31条;《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17号 2011.9.28)第46条

 

30

公安部门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接待训练、比赛等射击活动备案

 

县公安局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 2010.8.8)第19条

 

31

公安部门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剩余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备案

 

县公安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 2013.12.7修正)第27条 

 

32

公安部门

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用人单位事故应急预案与演练记录备案

 

县公安局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2002.5.12)第16条                                                                                                                             

 

33

公安部门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治安保卫机构和人员备案

 

县公安局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4号 2019.7.6)第25条

 

34

公安部门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转产、停产停业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库存处置方案备案

 

县公安局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4号 2019.7.6)第17条  

 

35

公安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购买情况备案

 

县公安局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2018.9.18修订)第17、19条  

 

36

民政部门

慈善组织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县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43号 2016.3.16)第23条

 

37

民政部门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县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43号 2016.3.16)第24条

 

38

民政部门

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

 

县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43号 2016.3.16)第55条

 

39

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备案办理

 

县民政局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 2020.9.1修订)第2章备案办理

 

40

民政部门

社会团体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备案

 

县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施行日期2016年02月06日)第16条 

 

41

民政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式样和银行帐号备案

 

县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1998.10.25)第14条 

 

42

财政部门

代理记账机构及分支机构年度备案

 

县财政局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9条 、第16条;《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1号)全文

 

43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录用未成年工登记备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第9条

 

44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劳动用工备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全文      

 

45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集体合同审查备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2004.1.20)第42条、第43条、第45条、第46条、第47条

 

46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2018.6.29)第18条

 

47

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乡镇政府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施行日期2019年12月17日)第4条;《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办法》(青自然资规〔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年08月01日)第3条

 

48

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

采矿权抵押备案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57条

 

49

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

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备案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施行日期2022年03月01日)第38条 

 

50

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备案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施行日期2022年03月01日)第38条

 

51

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

土壤污染责任人对农用地地块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备案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 2018.8.31)第57条    

 

52

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

生产、经营应实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备案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2011修改)》(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 施行日期2011年01月25日)第12条 

 

53

生态环境部门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备案

 

县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 2018.8.31)第22条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 2018.5.3)第14条                                                                     

 

54

生态环境部门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县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2014.4.24)第47条;《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第14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4.16)第13条

 

55

生态环境部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县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24号 2018.12.29修正)第16条、第22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2016.11.2)第3条、第5条、第6条、第7条                               

 

56

生态环境部门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县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43号 2020.4.29修订)第78条                                                                                                                    

 

57

生态环境部门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

 

县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43号2020.4.29修订)第63条 

 

58

生态环境部门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的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备案

 

县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43号 2020.4.29修订)第85条

 

59

生态环境部门

土壤污染责任人对污染的建设用地修复方案及效果评估报告备案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备案

县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2018.8.31)第64条               

 

60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备案

县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2018.8.31)第65条                

 

61

生态环境部门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用途变化时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

 

县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2018.8.31)第67条                

 

62

生态环境部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

 

县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24号 2018.12.29修正)第27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2015.12.10)第6条                                                       

 

63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32号施行日期2020年01月01日)第45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0号2004.7.20修正)第10条;《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全文;《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全文;《住建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全文;《住建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效能的通知》(建房规〔2020〕4号)全文

 

64

租赁合同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32号 施行日期2020年01月01日)第54条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 2010.12.1)第14条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第2条;《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全文;《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全文

65

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 2001.4.4)第8条;《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全文;《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全文;《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全文

66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2021.4.29修正)第13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2020.4.1)第3条                                                             

 

67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小区物业企业招投标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 施行日期2018年03月19日)第24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第1条、第37条                                                                   

 

68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2号 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20条 

 

69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2016.3.1修改)第11条;《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全文

 

70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物业合同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第29条

 

71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86号 2017.12.28日实施  第12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7号 2019.3.13实施)第11条  

 

72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建设工程最高限价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施行日期2014年02月01日 )第6条                                                                                                                      

 

73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施行日期2014年02月01日 )第19条           

 

74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业主委员会备案

 

乡镇综合服务中心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98号2018.3.19施行)第16条

 

75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019.4.23修定)第49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 2009.10.19修订)第4条

 

76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2号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8条

 

77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2016.2.6修正)第11条             

 

78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物业承接查验备案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第29条

 

79

交通运输部门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第3号 2004.3.31)第14条

 

80

交通运输部门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修改)》(施行日期2023年07月20日)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8令 2021.08.11)第7条         

 

81

交通运输部门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暂停或终止经营的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2021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 施行日期2021年08月11日)第9条 

 

82

交通运输部门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 施行日期2022年09月26日)第30条 

 

83

交通运输部门

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7号 2022.9.21修正)第17条  

 

84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道路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除危险货物运输)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2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0号 施行日期2022年09月26日)第9条 第16条 

 

85

交通运输部门

小微型容(客)客车租赁经营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2021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施行日期2021年08月11日)第7条、第8条、第9条

 

86

交通运输部门

班车客运经营者起讫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的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 施行日期2022年09月26日)第24条

 

87

交通运输部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修改)》(施行日期2023年07月20日)第39条,《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附件1第71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 施行日期2022年11月01日)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3条 

 

88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

 

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2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0号施行日期2022年09月26日)第8条、第19条 

 

89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 施行日期2022年09月26日)第27条 

 

90

交通运输部门

定制客运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2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施行日期2022年09月26日)第63条 

 

91

交通运输部门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1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施行日期2021年08月11日)第18条 

 

92

交通运输部门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事项变更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1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 施行日期2021年08月11日)第18条 

 

93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1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 施行日期2021年08月11日)第18条 

 

94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修改)》(施行日期2023年07月20日)第39条

 

95

交通运输部门

老旧运输船舶特别定期检验后继续经营水路运输备案

 

县交通运输局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2021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施行日期2021年08月11日)第26条 

 

96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报告备案

 

农牧和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 施行日期2002年01月01日)第8条

 

97

水利部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

 

县农牧和水利局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附件2第4项;《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施行日期2017年11月13日)第2条;《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第2条第4项;《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第2章第4条;《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第2章第5条

 

98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报告备案

 

农牧和水利局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13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第47条                                                    

 

99

水利部门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安排备案

 

农牧和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令第49号施行日期2017年12月22日)第10条

 

100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备案

 

农牧和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0号施行日期2019年05月10日)第11条

 

101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

 

农牧和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0号施行日期2019年05月10日)第9条第1款 

 

102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验收工作计划备案

 

农牧和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 2017.12.22修正)第13条(水利部令第49号施行日期2017年12月22日)第13条 

 

103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验收鉴定书备案

 

农牧和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49号施行日期2017年12月22日)第17条 

 

104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备案

 

农牧和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49号施行日期2017年12月22日)第5条

 

105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备案

 

农牧和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48号  施行日期2016年08月01日)第13条 

 

106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报告、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总结报告备案

 

农牧和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  施行日期2002年01月01日)第8条、第53条                                                               

 

107

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验收成果文件备案

 

农牧和水利局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49号  施行日期2017年12月22日)第22条 

 

108

农牧部门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合同备案

 

乡(镇)政府(由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办)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施行日期2021年03月01日)第21条

 

109

农牧部门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

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备案

县农牧和科技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席令第34号 2021.12.24修正 施行日期2022年03月01日)第38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2号施行日期2022年01月21日)第22条、第23条

 

110

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备案

县农牧和科技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 施行日期2022年03月01日)第38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2号施行日期2022年01月21日)第22条、第24条 

 

111

农牧部门

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等经营活动人员的备案

 

县农牧和科技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六十九号施行日期2021年05月01日)第69条;《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执业兽医注册等2项行政许可后续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2号)第1部分第一条第一项

 

112

农牧部门

乡村兽医备案

 

县农牧和科技局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年09月13日)附件1第7项;《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46号)施行日期2020年10月14日)第1条

 

113

农牧部门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县农牧和科技局

《农药管理条例》( 2022年修正施行日期2022年05月01日) 第25条;《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017.6.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施行日期2018年12月06日)第22条

 

114

农牧部门

土壤污染责任人对污染的农用地地块修复方案及效果评估报告备案

农用地地块修复方案备案

县农牧和科技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施行日期2019年01月01日)第57条  

 

115

土壤污染农用地地块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备案

县农牧和科技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号施行日期2019年01月01日)第57条                                      

 

116

农牧部门

仅从事食用菌菌种栽培种经营个人和单位备案

 

县农牧和科技局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5年04月29日订)第13条

 

117

文化和旅游

 

部门

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旅行社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 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11条、第12条 

 

118

文化和旅游

 

部门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备案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旅行社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 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12条 

 

119

文化和旅游

 

部门

旅行社分社备案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732号 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 第10条、第12条

 

120

文化和旅游

 

部门

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的

 

备案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原文化部令第56号 2016.1.18)第5条

 

121

文化和旅游

 

部门

个体演员和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 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9条

 

122

文化和旅游

 

部门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令第732号 施行日期2020年11月29日)第7条 

 

123

文物部门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备案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81号施行日期2017年11月05日)第25条 

 

124

文物部门

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藏品档案、管理制度、文物定级备案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81号施行日期2017年11月05日)第36条第38条 

 

125

文物部门

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2015.2.9)第31条

 

126

卫生健康部门

中医诊所备案

 

县卫生健康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席令第59号 2016.12.25)第14条,《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4号)第3条、第4条

 

127

卫生健康部门

诊所执业备案

 

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修改)》(施行日期2022年05月01日)第14条、第16条、第19条、第20条 

 

128

卫生健康部门

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

 

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2018.8.13)第11条          

 

129

卫生健康部门

托育机构备案

 

县卫生健康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全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全文;《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第7条、第8条  

 

130

卫生健康部门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备案

 

县卫生健康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第1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第2条

 

131

卫生健康部门

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备案

 

县卫生健康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主席令第30号2019.12.1)第44条

 

132

卫生健康部门

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备案

 

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修订)》(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 施行日期2016年01月19日)第10条 

 

133

应急管理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县应急管理局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修订)》(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施行日期2019年09月01日)第26条

 

134

应急管理部门

大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备案

 

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单位为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并无应急管理局)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5号2008.4.28)第9条               

 

135

应急管理部门

公益性民间组织救灾捐赠款分配、使用方案的备案

 

县应急管理局 (备案单位为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并无应急管理局)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5号 2008.4.28)第23条                           

 

136

应急管理部门

重大危险源备案

 

县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施行日期2021年09月01日)第40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施行日期2015年07月01日)第23条

 

137

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备案

 

县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 施行日期2013年12月07日)第22条

 

138

应急管理部门

地震应急预案备案

 

县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修订)》(主席令第7号 施行日期2009年05月01日)第46条 

 

139

应急管理部门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县应急管理局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 2006.4.5)第2条、第3条、第17条—第24条                                      

 

140

市场监管部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46号 2021.4.14)第9条第(一)项

 

141

市场监管部门

章程或合伙协议备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46号 2021.4.14)第9条第(二)项

 

142

市场监管部门

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备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46号 2021.4.14)第9条第(三)项

 

143

市场监管部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备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46号 2021.4.14)第9条第(四)项

 

144

市场监管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备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46号 2021.4.14)第9条第(五)项

 

145

市场监管部门

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备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46号 2021.4.14)第9条第(六)项

 

146

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46号 2021.4.14)第9条第(七)项

 

147

市场监管部门

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备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46号 2021.4.14)第9条第(八)项

 

148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 2021.4.29修正)第35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0号)第1项

 

149

市场监管部门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含餐饮服务)备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 施行日期2021年06月01日)第8条

 

150

市场监管部门

小餐饮备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小餐饮备案和监督管理办法》(青市监餐〔2019〕第191号2019.8.20)第2条、第8条

 

151

市场监管部门

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1号施行日期2019年12月01日)第25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2020年第10号)第1条

 

152

税务主管部门

税收减免备案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备案

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 2016.5.27)  第2条

 

153

税务主管部门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

 

县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施行日期2012年07月01日)第13条第2款

 

154

税务主管部门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

 

县税务局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4条 

 

155

税务主管部门

其他出口退(免)税备案

 

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 施行日期2015年08月03日)第3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税事中事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施行日期2018年06月15日)第1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6号 2018.4.19)第1条   

 

156

税务主管部门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

 

县税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施行日期2009年04月30日)第7条第11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29条、第30条、第31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修正施行日期 2015年06月01日)第2条                                              

 

157

税务主管部门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第40号2013.10.8)第1条;《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第19号)第1条

 

158

税务主管部门

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

 

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个人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实施后续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6年01月28日)第1条

 

159

税务主管部门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县税务局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施行日期2009年03月01日)第5条、第7条 

 

160

税务主管部门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县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23号 施行日期2015年4月24日)第2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66号  施行日期2016年02月06日)第24条 

 

****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认定表

附件3:

序号

事项名称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是否入住大厅

办理方式

办理系统

部门系统对应事项名称


网上办

窗口办

一体化政务平台

部门系统

一、行政许可事项

 

 

 

 

 

 

 

 

 

 

.

 

 

 

 

 

 

 

 

 

.

 

 

 

 

 

 

 

 

 

二、行政备案

 

 

 

 

 

 

 

 

 

 

.

 

 

 

 

 

 

 

 

 

.

 

 

 

 

 

 

 

 

 

附件4:

共和县***局文件

(正式文件)

***〔2024〕*号 签发人:***

共和县***局

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委托书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146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更好地为群众、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共和县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本部门进驻窗口行使以下权限:

一、进驻事项

本单位确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共***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其中:

(一)行政许可(**项)

1.****

2.****

(二)行政备案(**项)

1.****

2.****

二、审批权限

(一)授权下列行政审批审批和服务事项由窗口直接受理办结:

1.****

2.****

(二)下列事项由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环节通过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流转到原单位,审批后再通过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流转回中心办结。

1.****

2.****

三、窗口首席代表

我局决定***同志为***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并行使以下职权:

1.行使本部门即办事项审批决定权;

2.对承诺、上报办理事项有牵头协调和督办权;

3.对需要部门内部协调办理的事项,有权安排部门工

作人员进行办理;

4.对不属于窗口受理的事项具有答复告知权;

5.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收费审查权;

6.有权督查、督办审批事项办理进度;

7.管理、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出具有关批准文件和

证件证照职权;

8.负责本部门与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的协调、联络工作,行使本部门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权。

首席代表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正确履行职权。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不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窗口工作人员

县政务服务中心设*个窗口,工作人员*名,其中:常驻(A岗)*名,分别为***、***;替岗(B岗)*名,分别为***、***。

以上授权范围如有调整,我局将另行制作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

首席代表(签字):

****局

 年 月 日

附件5:

共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确认表

填报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

 

时间

 

编制

 

性质

 


毕业

 

院校

 

毕业

 

时间

 

专业

 


职位

 

联系

 

电话

 




拟推荐岗位(选项)

窗口工作人员A岗

 

窗口工作人员B岗

 

首席代表

 

所在

 

单位

 

意见

 

 

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盖章)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1、此表一式三份,填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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