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50416000002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4-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划信息 |
《共和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共和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对《共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细化和深化,是对土地用途、建设强度、公共配套、空间组合和市政道路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等的法定依据。
《规划》明确共和县中心城区定位为海南藏族自治州州府、泛共和盆地核心城市、生态旅游新地标、“零碳城市”先锋示范区、大数据及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先行区。《规划》范围北至京藏高速公路,南至东环路、建南路,东至东山,西至环城西路,总面积为17.0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为8.5万人,服务人口规模为5.0万人,规划人口容量为13.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704.77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26平方米。《规划》形成“一廊两带、三轴四心五区”空间布局结构、“一环三横四纵”主干路骨架路网,路网密度8.12公里/平方公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91.6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41平方米。中心城区整体按照“北高南低、沿河低矮、南部开敞”的高度控制原则对开发建设进行控制引导,新建地块高度原则不超过80米。《规划》构建“北强南弱、沿河通透、南部低密”的开发强度管控,新建地块开发强度原则不超过2.5。《规划》合理布局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等用地,详细安排蓝绿空间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市政设施规划、综合防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城市更新规划、单元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等内容。
经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该《规划》成果技术深度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基本符合要求,原则同意《共和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该《规划》于2025年4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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