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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108030000011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规划信息

中共共和县委宣传部+共和县司法局八五普法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共和县委宣传部共和县司法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下,全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抓得实、效果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推进法治共和建设,实现共和长治久安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20212025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期,进入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将进入守正创新、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及《州委宣传部、司法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结合共和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全面依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四个意、坚四个自、做两个维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根本,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落脚点,完善和落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普法责任制,着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全面推进平安共和、法治共和建设,共和建设得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2025年,全民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有效落实。全民普法工作完善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健全的责任体系基本形成。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社会法治信仰更加牢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法治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形成符合共和实际、体现时代特征、各族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生动局面,为建成法治共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在全民普法具体工作实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坚持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的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十四时期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切实增强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牢固树立全民普法工作理念,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引导公民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领悟法治精神、坚定法治信仰。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我县多民族聚焦、多宗教文化特色及民族团结地位重要特殊、生态保护优先的实际,分类分众、稳步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化、精细化。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其重大意义、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伟力,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重点内容,列入党校重点班次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专题,推动全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做好进学校、进课堂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统筹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群众、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公民中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与宪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到海南州宪法馆开展宪法教育体验活动。持续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活动,推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典礼学校开学典礼等集体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实现校园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持续深化活佛、阿訇说宪法讲宪法活动,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尊崇宪法。持续推动宪法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景区、进网络进市场、进宗教活动场所,实现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不断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建设法治公园、场馆和基地等教育阵地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的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阐释好《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认真落谁执法谁普普法责任制,推动各级国家机关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部门职责,自觉规范行政行为。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聚力民法典普法讲师团,依托法治文艺队、法治文化公园移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普法驿站等多种宣传阵地,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入基层持续开服务大局普法等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打美好生·民法典相主题宣传品牌,推动形成民法典宣传制度化、常态化的宣传局面。因地制宜加强民法典普法阵地建设,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普遍设立民法典专题板块,结合群众需求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运报、屏、网、微、端、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做好民法典宣传,使民法典家喻户晓。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共和样板。重点突出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青海、两次参加全国两会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领悟、钻研诠释、有效传播、躬身实践上有作为、走在前列。按照共和实努力建设山水田园新家的目标,实施东山、西沟台绿地公园和次汗素湿地公园项目,积极推进光伏治沙工程,努力打造全省光伏治沙生态绿洲样板,大力推进三江源区、环青海湖区、共和盆地、龙羊峡库区及城镇周边五大生态屏障建设,积极探++++发展模式,打造新型清洁能源示范区,认真研究碳汇交易政策,推城市建设,开行动,为提前实现碳达峰作出共和贡献,围绕打造生态安全屏障新高地,加强草原、森林、湿地、冰川、河湖、荒漠等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夯实生态安全的基石。深入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长江保护法》《三江源国家公园环境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条例》《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及相关政策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依自然法则谋事、按自然规律办事的理念,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广泛宣传与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江河湖库保护、应对气候变化、草原森林防火、水土治理、能源资源节约利用、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黄河青海段禁捕和青海湖封湖育鱼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植物新品种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基本法律,强十四期间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海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海南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州草原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风险的法律法规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需要,大力宣传能源法旅游法、农业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四地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围绕应急状态行动需要,大力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消防安全、气候灾害防御、防震减灾、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食药安全、就业社保、卫生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统筹发展与安全需要,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常态化开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共和、法治共和建设需要,持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围绕民族团结进步需要,着眼民族地区长治久安,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爱国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宗教案(事)件,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围绕网络社会综合治理需要,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围绕诚信社会建设需要,组织开诚信建设万里等主题活动,加强征信建设、依法纳税、失信惩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信用共建设。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关注民生热点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合法权益保障,强化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法律援助禁毒戒毒信访反邪教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围绕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需要,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法律支撑。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充分发挥各类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三会一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制度和任前党内法规考试考核制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普法重点对象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突出抓好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宗教教职人员、村()民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各行业各部门重点对象法治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关键少,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落实新提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工作,抓一把带头讲法,引导全县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律、敬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提高全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全面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制度,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线上日常学习和考试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升晋职培训和其他各类培训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质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每年旁听法院案件庭审不少于一次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分级分类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国家工作人员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法治培训和执法检查,推动其掌握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始终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教育年度工作要点,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落实将法治教育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培训计的要求,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在校普法志愿者选聘管理和考核。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1次轮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广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基地、模拟法庭等实践做法,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违法犯罪发生,持续深化拓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村(社区创建活动。

(四)全面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按照县委提出铸牢团结和谐这个基本目标要求,推进涉藏基层宗教管理,抓美丽寺建设,构建基层宗一核多元共新格局,实民族团结进+融合发展行动,建社区石榴籽家服务平台,精心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大力开和谐寺院创建宗教人员评选活动,做管肚管脑同频共振、同步推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三个离不五个认教育。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宗教()件,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通过持续开展寺院法治宣传月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创建等,进一步健全宗教教职人员法律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加大宗教教职人员五年轮训工程实施力度,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新修订的《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不断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普法队伍建设重点培育一批懂法律、懂政策、知宗教、有经验、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的普法工作者。

(五)全面加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强基导向,积极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村社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公民履行尊法、守法义务,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为,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光荣的社会氛围。加强对村(社区班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法治培训,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社区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村警、退役军人等为重点法治带头。加强对基层困难群众、重点人员、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与思想发动、心理疏导、扶贫帮困、民族团结、依法管理有机结合,提高其法治观念。大力开展法治进乡村、进社区、进工地、进景区等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在流动人口、灵活就业人员集中聚集区组织法治宣传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执法司法人员,定期开展《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法治宣讲、释法咨询等活动。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全面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春风暖企行动,深入实法律进企法治体,完善和落实企业职工和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重要内容,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管理理念。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作用,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推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和信用意识,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紧扣普法重点内容,深化全民普法工作改革创新

(一)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提高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信仰。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寺规僧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专项行动,加强公民社会责任感培育,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制度,增强公民守法的内生动力,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自由有限度,切实消除法不责众、滥用权利、不讲法、信访不信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推动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建立完善激浊扬清的舆论引导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先进典型事迹,弘扬先进模范精神风采,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激励制约的制度设计,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和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二)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年度履职评议、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责任认领、参加旁听庭审等工作任务,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工作模式。坚条块结合、以块为的原则,健全完法律十进(进机关、进网络、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景区、进市场、进工地)工作机制,调整优化牵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加强监督检查共同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考评制度和考评指标体系,全面实施普法责任制述职报告制度,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考评和奖励约束机制,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

(三)健全完善实时普法责任机制。坚持把普法融入党委政府决策中,鼓励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列席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推动决策法治化、规范化。坚持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把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办案程序中,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坚持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好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坚持以案释法,加强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征集筛选、整理编辑、公开发布和宣传解读工作,全面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长效化。

(四)健全完善普法社会化服务体系。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运作社会化。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在普法中的作用,巩固发展社会普法大格局,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广泛发动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行模式,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加强基本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共和县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站、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和县、乡镇、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法治宣传教育作用。

(五)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县、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配置必要的基础设施,鼓励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进驻,按照职能任务窗口化、服务事项清单化、服务人员专业化的工作要求,实现功能区域划分合理、服务职能明确、专业化服务人员满定岗位需求推广宣12348海南法网,普人工智能+公共法律服实现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终端下沉和全天候服务,推行在线服务、智能服务和法律淘宝,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推县、乡镇村(社区)级热线平台服务端口建设和推广应用,推进热线平台服务互联互通,开展业务工单网上流转,简化法律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升热线平台服务质量效率。

五、深化全媒体融合普法机制

(一)健全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广播电视、报纸期刊、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各类新闻单位和传播媒体切实履行公益法治宣传义务,开设共和县普法栏目节目,创建法治宣传教育品牌,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寺院法治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加大法治类公益广告刊播频次。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加强对文化娱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鼓励引导各大影院平台在电影开播前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在醒目位置或适于宣传的位置定期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展法治点亮城市地标行动,地标性场所、旅游景区、公共交通工具(站点)、恰卜恰法治文化公园、普法驿站等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普法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鼓励网络红人、网络能人等普法规划代言,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进一步加强普法网站集群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把更多优质内容、先进技术、专业人才、项目资金向互联网主阵地汇集、向移动端倾斜,推动线上线下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协同发展。对接青海省智慧普法与依法治理云平台,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示范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电子地图功能,强化网上推广应用。推进县乡镇级普法新媒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应用好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抖音等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建设报、屏、网、微、端、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探索运用物联网VRAR等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上智慧分、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推动全县积极创作高质量、个性化的普法产品,通过激励机制打造新媒体普法精品内容,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中国普青海普法治共法宣在线等智慧普法平台推广应用,使之成为公民学法用法的主渠道。

六、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生态文化、农文化、历史文化、农耕文化、企业文化、党建红色教育基地、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馆、沙珠玉治沙历史展览馆暨治沙精神教育基地、恰卜恰法治文化公园等融合发展。利用好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道德讲堂、村级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等阵地打造基层普法一站式综。按照主题鲜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2025年,每个乡镇、每个村(社区)至少都建成一个法治文化阵地(主题场馆、公园、广场、街区、法治文化长廊、宣传屏、宣传栏等),基本实现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组织开展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示范点评选命名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纳入乡村旅游线路,形成一批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阵地集群。

(二)推动法治文艺繁荣发展。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文化产业统筹发展,完善激励机制,增强多元化、分众化、精准化的法治文化产品供给。鼓励引导县法治文艺队、文化馆创作生产具有高原特色、共和特点、民族风格、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将政府购买公共法治文化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扶持培育命名一批级法治文化创意基地,组织与承办公益性法治文艺演出,创作与传播公益性法治文艺作品。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实现法治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在历史遗迹、本土典故、乡贤文化中提炼法治元素,充分运用各种鲜活艺术形式开展法治文艺创作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加强门户网站、工作平台、新媒体平台、手APP内容,主动适应、积极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和不同人群对法治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法律活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假日、农牧区集市等契机和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持续深化拓青春与法同系列宣传教育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法治宣讲等活动。通过故事化讲述、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不断提升法治文化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面。

(三)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推进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与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相融合,大力弘扬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运用好高原红色资源,深入挖掘塘格木抗震救灾精神以及文化为代表的共和精神,进一步扩共舞和文化品牌影响力;实现革命传统精神的时代转化普及,实现与良法善治的有效结合,实现德治与法治的最大作用。深化法治文化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工程相融合,挖掘公序良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广泛宣传报道崇法向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宣传,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法护人法润村法进家,全面发挥法治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对人们的行为产生持续的约束和导向作用。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

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分级分类创建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法治县、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活动,注重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把创建过程变成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按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的要求,全面推三治四化双提基层治理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作用发挥更加有力。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四议两公制度,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议事制度,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红黑榜制等有效做法。坚持村(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提升基层干部法治素养。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切实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枫桥经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广泛开展乡村法治大讲堂、法治图书室、法治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工作室、法治宣传阵五个达标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发挥家庭在全民守法中的基础性、带动性、示范性作用。针对基层突出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校坚持依法保障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依法治教、依法办校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依法办学。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并切实发挥其作用。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完善学校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和校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打击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校园贷、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突出问题。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参与式、情景式、实践式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持续开依法治校示范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评选命名活动。深化依法治企坚持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筑牢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法治根基。依法经营示范企创建活动。落实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引导、鼓励企业将合法合规审查作为决策必经程序,加强涉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服务民营企业法治化发展,持续开展法治体检等活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依法治网法律进网活动,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依法加强对网络社会和网络技术应用的管理,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网络信息有效登记和网络实名认证制度,推动落实网络运营、服务主体法定义务,加强网络空间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依法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深化宗教活动场所依法治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更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遵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基本原则,加强对宗教活动领域突出问题的依法治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寺观教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分级评选命名一批法治宣传教育进寺院示范基地。深化依法治坚持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夯实景区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经营管理的法治基础。规范景区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景区保护管理和旅游行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景区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涉旅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和景区周边居民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景区经营、管理、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乱象整治,不断提高景区经营管理和旅游业发展法治保障水平。发挥旅游行业协会和企业自律功能,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开依法治示范景区创建活动,聚力打造平安景区、法治景区、文明景区,为推进文明旅游提供法治保障。

(三)深化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依法治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积极主动抓好各部门职能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严格按照《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规定履行相应责任,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冰沙一体建设,落实河长湖长林长草长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严格执行黄河青海五年禁和青海湖第六次封湖育鱼相关规定,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水土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毁坏草场林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依法及时有效查处、纠正生态违法行为。加强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认真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的经常性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决策、依法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依法治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聚焦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境、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府主导、政协民主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切实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普法依法治理牵头抓总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全民守法普法工作重大问题,组织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人大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认真执行《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全民守法普法工作提供法规依据和制度支撑。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科学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五年普法的工作方案并及时向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备案。

(二)强化工作指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工作职责,强化组织策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充分调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普法工作实施情况年度性、阶段性和专题性检查督导机制。

(三)健全考核机制。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分类制定普法考核指标体系,把普法工作作为平安共和、法治共和建设的重要考核评价内容,加强普法工作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按照省、州、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上量化评估系统填报工作任务。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未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情形的,发出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落实经费保障。县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按照县级年人均经费不低于3元的标准予以保障,不断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法治宣传经费原则上不低于中央转移支付司法行政部门办案(业务)经费20%,落实《司法行政系统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大力探索政府购买普法宣传教育新路子,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加大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投入。各乡镇、各部门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时,要结合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审计、监督,确保经费绩效优化优良

(五)加强队伍建设。把加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普法骨干业务培训作为提升工作能力水平的关键,开展靶向培训,五年内分级分类对全县普法工作人员轮训一次。进一步调动党政机关法治力量、法律工作者、学校法学专业师生等队伍参与普法工作。加强法治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普法志愿者等选聘管理工作,充实国家通用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普法队伍,充实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以案释法队伍,强化激励保障,充分发挥正向引导作用,应发动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非公组织等资源优势,依托实体化平台建立行业性公益普法组织。

武警、县人武部、龙羊峡武警中队,要按照州军区部署,在认真完成自身法治宣传教育任务的同时,积极参与驻地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

共和县普法规划重点

工作任务分工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重点课程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专题,深入学习宣传其重大意义、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伟力,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委宣传部、委组织部、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委党校按职责分工负)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统筹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群众、深入人心。(教育局、司法局、委网信办法律十进牵头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与宪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开展青少年学学宪法讲宪宪法晨等活动,倡导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典礼和夏令营等集体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持续推动宪法宣十进(进机关、进网络、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景区、进市场、进工地),实现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不断加强宪法文化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和部门因地制宜建设宪法公园、场馆和基地等教育阵地。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司法局、教育局法律十进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认真落谁执法谁普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县国家机关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部门职责,自觉规范行政行为。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聚力普法讲师团,依托空中课堂等形式,深入基层持续开服务大局普法等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打美好生·民法典相主题宣传品牌,推动形成民法典宣传周制度化、常态化的宣传局面。(直机关工委、教育局、团委、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

5.因地制宜加强民法典普法阵地建设,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普遍设立民法典专题区域、板块,结合群众需求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运报、屏、网、微、端、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做好民法典宣传,使民法典家喻户晓。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牵头

6.围绕我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着力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促进科技强建设。围绕生态立优先需要,大力宣传长江保护、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草原森林防火、水土治理、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产品输出四地建设需要,大力宣传能源法、旅游法、农业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四地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和科技局、水利局、林草局、工商联、司法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围绕应急状态依法行动需要,大力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气象灾害防御、防震减灾、公共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引导全社会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作社、食药安全、劳动就业、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卫生健康乡村振兴局、农牧和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围绕统筹发展与安全需要,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常态化开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等民族区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爱国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共和建设需要,持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委政法委、公安局、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武警队、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委统战部、民宗按职责分工负责)

9.围绕互联网创新发展需要,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围绕诚信社会建设需要,加强征信建设、依法纳税、失信惩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开诚信建设万里等主题宣传活动。委网信办、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关注民生热点、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法律援助、禁毒戒毒、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合法权益保障,信访、反邪教、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委政法委、民政局、妇联、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金融办、农牧和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三会一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制度和任前党内法规考试考核制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委办公室、纪委监委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

12.重点抓关键少,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化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完善考试情况反馈通报机制,提高全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委宣传部、委组织部、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健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网络学法制度,对线上日常学习和年度学习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探索建立部门(系统订单学法考试机制,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分级分类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委组织部、县司法局牵头负责,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14.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每年旁听法院案件庭审不少于一次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依法出庭应诉要求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入职培训、晋升晋职培训和其他各类培训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质量。加强法治培训和执法检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司法局、法院牵头、委组织部、委党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宣传教育持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全教育年度工作要点,通过以课堂教育、主题教育、文化引领等多种形式,确保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逐步形成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落实将法治教育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培训计的要求,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在校普法志愿者选聘、管理和考核。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1次轮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广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模拟法庭等做法,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教育局、司法局、团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持续深入拓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形成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2.0,加强法治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团委、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通过持续开展寺院法治宣传月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创建等,进一步健全宗教教职人员法律学习制度,深三个离不五个认教育。进一步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等民族区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国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加大对党政干部的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加大宗教教职人员五年轮训工程实施力度。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新修订的《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海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普法队伍建设,重点培育一批懂法律、知宗教、群众语的普法工作者队伍。委统战部、民宗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深入实法律进企法律进商,完善和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重要内容。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作用,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推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和信用意识,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司法局、民政局、工商联、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法律进社区(农村工作。加强对村(社区班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法治培训,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培养工程,推动实法律明白网校,培育一批以村(社区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村警、退役军人等为重点法治带头。大力开法治进乡村、进社区、进厂矿、进景等活动。司法局、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在流动人口、灵活就业人员集中聚集区和各类企业设置法治课堂和法律服务站,提高农民工等流动人口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司法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联、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意识和能力。妇联、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坚持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寺规僧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专项行动,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文明办、委政法委、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推动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建立完善激浊扬清的舆论引导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先进典型事迹,弘扬先进模范精神风采,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

24.全面落谁执法谁普谁管理谁普谁服务谁普普法责任制,完善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年度履职评议、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责任认领、旁听庭审等工作任务,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工作模式。坚条块结合、以块为的原则,健全完法律十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景区、进网络进市场、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机制,调整优化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加强监督检查,共同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司法局、法律十进牵头单位负责,县直各部门配合

25.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考核机制和考评指标体系,全面实施普法责任制述职报告制度,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考评和奖励约束机制,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司法局牵头负责)

26.把普法融入党委政府决策中,鼓励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列席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推动决策法治化、规范化。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27.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

(司法局、信访局牵头负)

29.坚持以案释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牵头负责,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按职责分工负)

30.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在普法中的作用,巩固发展社会普法大格局,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广泛发动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行模式,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加强基本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调解室、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站、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和州、县、乡镇、村(社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县政法委、县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发挥新闻宣传职能作用,积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综合运用新闻宣传、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自觉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加大法治类公益广告刊播频次。各类新闻媒介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广电局、司法局、各新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2.鼓励引导各大影院平台在电影开播前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醒目位置或适于宣传的位置定期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33.开展法治点亮城市地标行动,地标性场所、旅游风景区、公共交通工具(站点)等要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普法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住房城乡建设局、文体旅游广电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公共空间利用数字三建设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生态文化、农耕文化、历史文化、旅游文化、行业文化等融合发展,实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和有效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司法局牵头负责)

35.利用好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道德讲堂、农村文体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阵地,打造基层普法一站式综2025年,每个乡镇、每个村(社区)至少都建成一个法治文化阵地(主题场馆、公园、广场、街区、法治文化长廊、宣传屏、宣传栏等),基本实现县乡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组织开展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示范点评选命名活动并实行动态管理。司法局牵头负责,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文明办、县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36.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文化产业统筹发展。鼓励引导法治文艺队文化馆和社会各界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创作生产具有共和特点、地域风格、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建立全法治文艺作品库。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法治文化服务机制,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法治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扶持培育命名一批省、州、县级法治文化创意基地、公益普法工作室等,组织与承办公益性法治文艺演,创作与传播公益性法治文艺作品。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汇聚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实现法治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文体旅游广电局、财政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法四下活动,以重大纪念日、传统节假日、农牧区集市等契机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鼓励民族地区充分利用传统文艺形式创作法治文化产品,在传统节日活动和民歌、民族舞蹈、农民画等民族民间文化产品中展现法治内容,传播法治精神。持续深化拓青春与法同系列宣传教育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法治宣讲等活动。通过故事化讲述、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不断提升法治文化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面。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团委、法学会、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8.推进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与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相融合,大力弘扬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运用好高原红色资源,深入挖掘塘格木抗震救灾精神以及文化为代表的共和精神,进一步扩共舞和文化品牌影响力,实现与良法善治的有效结合,实现德治与法治的最大作用。委宣传部、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9.深化法治文化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工程相融合,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广泛宣传报道崇法向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文明办、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把法治文化元素融入红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委宣传部、司法局牵头负责)

41.市域社会治理为切入点,主动融入基础社会治一核三共和模式,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提质增效重点工作,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实施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在党的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四议两公制度,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议事制度,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红黑榜制等有效做法。委政法委、民政局、司法局、县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2.完善村(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提升基层干部法治素养。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切实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深入推枫桥经共和化实践,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深入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广泛开展乡村法治大讲堂、法治图书室(图书角)、法治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工作室、法治宣传阵五个达标创建活动。司法局牵头、县民政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43.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牧民学法用法示范户,树立良好家风,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针对基层突出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委统战部、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4.加强依法治教、依法办校、依法治校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作用。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完善学校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和校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打击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校园贷、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突出问题。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参与式、情景式、实践式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持续开依法治校示范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评选命名活动。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委政法委、团委、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45.坚持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筑牢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法治根据。深依法经营示范企创建,落实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服务民营企业法治化发展,持续开展法治体检等活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改革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6.深化依法治网,开法律进网活动,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落实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空间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加强对网络社会和网络技术应用的管理,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数据源在采集、存储、应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依法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委网信办、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7.依法治,坚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基本原则,加强对宗教活动领域突出问题的依法治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更好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持续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分级评选命名一批法治宣传教育进寺院示范基地。委统战部、民宗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8.依法治,坚持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夯实景区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经营管理的法治基础。规范景区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景区保护管理和旅游行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景区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涉旅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和景区周边居民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景区经营、管理、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乱象整治,不断提高景区经营管理和旅游业发展法治保障水平。发挥旅游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自律功能,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开依法治示范景区创建活动,聚力打造平安景区、法治景区、文明景区,为推进文明旅游提供法治保障。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牵头负责)

49.积极主动抓好各部门职能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严格按照《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规定履行相应责任,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50.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普法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爱护自然的意识。强化生态环保红线制度,严格落三线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执行黄河青海五年禁和青海湖第六次封湖育鱼相关规定,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和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水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林草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1.严厉打击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毁坏草场林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依法及时有效查处、纠正生态违法行为。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2.加强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认真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的经常性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决策、依法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林草局、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3.聚焦社会治安、卫生防疫、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境、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委政法委、公安局、县农牧和科技局金融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委网信办、文体旅游广电局、教育局、卫生健康按职责分工负责)

54.党委、政府要以系统观念、整体思维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委和政府班子年度目标考核中部署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5.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切实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法治宣传教育牵头抓总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全民守法普法工作重大问题,组织推动《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每年向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司法局牵头、县直各单位配合

56.人大要加强对全民守法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人大办公室牵头负责)

57.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科学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五年普法方案,并及时向县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备案。(乡镇,县委各部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驻恰单按职责分工负责)

58.强化队伍建设,对全县普法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5年内对全县普法工作人员轮训一次。进一步调动党政机关法治力量、基层法律工作者等参与普法工作,加强法治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普法志愿者等评选管理工作,充实国家通用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普法队伍,充实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以案释法队伍,强化激励保障,充分发挥正向引导。广泛发动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非公组织等资源优质,依托实体化平台建立行业性公益普法组织。司法局牵头负责,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配合)

59.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分类制定普法考核指标体系,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法治共和建设、平安共和建设重要考核评价,提升分值权重,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牵头负责

60.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评估、中期检查、总结验收。根据国家和省级、州级、县级有关规定,对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未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情形的,发出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委宣传部、司法局牵头负责)

61.落实经费保障。县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按照县级年人均经费不低于3元的标准予以保障,不断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法治宣传经费原则上不低于中央转移支付司法行政部门办案(业务)经费20%,落实《司法行政系统关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大力探索政府购买普法宣传教育新路子,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加大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投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牵头负责

62.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时,要结合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审计、监督,确保经费绩效优化优良。(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驻恰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共和普法期法律十进牵头单位名单

法律进机关:直机关工委

法律进学校:教育局、团

法律进企业:县发展和改革局总工会、工商联

法律进社区:民政局各乡镇

法律进乡村:县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法律进景区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法律进工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律进网络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

法律进市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委统战部、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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