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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4-27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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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共和县恰卜恰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老砖瓦厂片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情况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青海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知如下:
通过投票的方式确定青海博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担共和县恰卜恰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老砖瓦厂片区)房屋征收的评估工作。
特此通知。
共和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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