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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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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6-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规划信息

共和县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告知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海南州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中心能力提升工程及劳动路、新源路建设项目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青政〔201124号)的有关规定,拟对该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东至恰江公路,西至黄河北大街,北至政和大街,南至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实验基地。(具体范围以规划设计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共和县人民政府

三、房屋征收实施部门:共和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联系人:年知加    联系电话:0974-8521805

四、严禁事项:自本告知书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抵押、转移登记等行为。

五、征收要求: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用途、建筑面积及未经登记的建筑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被征收人应在调查表上确认、签字,并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及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六、调查登记时间:2021427--202256

               

 20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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