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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处罚/强制 |
商家售卖过期食品!共和县市场监管局曝光违法经营门店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校园周边、市场周边等为重点区域,超市、食杂店等为重点单位,以糕点类、豆制品、方便食品及“五毛食品”等保质期较短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中对8家市场主体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为扩大社会关注、提升群众知晓率、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上述办结的案件向社会进行曝光。
河东辖区:
①青海湖南大街四季红排骨馆销售的福建特产顶顶好紫菜60g、肉味鲜烧调料112g、嫩肉粉250g等过期食品总货值金额31元;
②青海湖南大街食品冷饮综合经销部销售的桂圆干5袋、黄桃罐头2瓶、烧烤料3袋等过期食品总货值金额150元;
③恰雄路鑫鑫商店销售的三江鑫源坊酱油1瓶、金标红烧王1瓶过期食品总货值金额10元;
④恰雄路顺兴超市销售的陶碧华老干妈2瓶过期食品总货值金额20元;
⑤恰雄路好事多平价超市销售的草原红太阳麻婆豆腐调味料6袋、翰东老坛鱼酸菜1袋等过期食品总货值金额21元;
河西辖区:
①黄河南大街贡嘎商店销售的傻妹香辣猪耳1袋、雅士多麻薯1袋等过期食品总货值金额29元;
②黄河南大街海青杂品部销售的原味山楂24个、十三香1盒过期食品总货值金额5.4元;
③共和县汇元商贸经营部销售的周福记棒棒糖4桶、摩力脆筒28个等过期食品总货值金额62元;
以上8家市场主体违法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对过期食品予以没收,并分别各罚款1万元。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以严格监管执法的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及时保存物证及购物记录凭证,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12315”热线投诉举报。经营主体应时常敲醒警钟,经营需守法,违法必被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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