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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3-12-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办发〔2013〕157号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南州全面推进城镇社区网格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现将州委、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全面推进城镇社区网格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39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 年11月26

 

 

南办发〔201393

中共海南州委办公室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州全面推进城镇社区网格化建设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委各部委,州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驻恰各单位:

  《海南州全面推进城镇社区网格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海南州委办公室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113

 

 

 

海南州全面推进城镇社区网格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我州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在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创新社区管理服务体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随着全州改革发展步伐加快、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的深入推进,城镇社区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稳定功能更加突出,居民对社区的服务需求更加迫切,但不少社区仍存在事务繁杂、机制不顺、管理粗放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社区建设的整体推进。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区服务管理机制,根据中央和省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社区建设的有关精神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的要求,现就全面推进我州城镇社区网格化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主”的理念,通过网格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管理功能,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社区工作科学化水平和社区居民“幸福指数”,为建设“平安海南”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社区网格化建设是以城镇社区信息管理平台为支撑,把社区划分成若干个网格(区域)单元,社区工作人员进入每个网格,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运行模式,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综合岗位模块,使社区服务管理变平面为立体,变条状为块状,实现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的对接,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动态服务,推进城镇社区建设责任网格化、平台信息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到20146月底,全州城镇社区实现网格化管理服务全覆盖。通过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实现“六化”目标,即管理理念人性化,把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变成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管理对象多样化,将辖区内人、地、物、情、事、组织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管理;管理队伍多元化,按照共驻共建、整合资源的思路,建立专兼结合、多方参与的网格责任人队伍;管理职责明晰化,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人员职责,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同格同责、同奖同罚;管理手段数字化,依托社区服务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以信息化方式管理;管理方式流程化,建立规范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流程,保证管理的便捷、精确和高效。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以社区居民利益为重、以群众期盼为念,充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使居民权益得到保障,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坚持条块结合、重心下移。结合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乡(镇)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服务上,对政府部门下移至社区的职能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经费保障,乡(镇)、社区负责人员调配管理和组织落实,增强乡(镇)、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承载力、执行力。

(三)坚持整合力量、多方参与。强化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乡(镇)职能延伸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各类协管员、社区警务人员、社区志愿者、物业服务企业和驻区单位等各种力量的协同、协作作用,有效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紧密联系各地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统筹优化社区管理服务运行机制,不断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使社区管理服务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实施办法

(一)责任网格化

  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考虑社区居民认同度和社区工作人员状况等实际,根据自管小区、物业管小区、单位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多种类型以及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和管辖面积等因素,由各县组织乡(镇)合理设置社区网格,对网格内进行综合管理和共同监督。网格划分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交叉重叠,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全部纳入网格,实现全覆盖。各社区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划分网格,每个社区原则上以300户左右为一个网格单元,每个网格配备2-3名网格员。

(二)平台信息化

1.建立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以基本数据库系统为基础,整合社区党建、综治、计生、社保、就业、民政等信息,建立“一刻钟便民服务圈”、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卫生医疗服务等多个服务系统,通过设立社区门户网站、社区微博、短信平台、社区总机、触控信息机、多媒体终端、终端服务器、高清数字交互电视等,使社区和居民能够用社区信息服务平台互动交流,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

2.建立社区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社区各项业务工作,建立各类基本数据库系统,制定规范化的事务分级分类处置标准,通过管理信息系统、 3G网络等多种技术手段,形成智能化的社区内部管理工作平台,按照社区“一网格一楼栋一住户”的层次,将社区各种资源、各类事务、各方力量等有价值的数据统一录入,通过最直观的方式呈现整个社区动态管理的状况。落实社区责任网格编码制度及网格责任人编号制度,实现社区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和各网格节点之间的畅通高效运转。

(三)管理精细化

1.细化工作流程。根据一般性、协调性、突发性等不同性质的工作类型,由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采取相应程序及时进行处置。对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工作,确保专职专干,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建立民情日志制度。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要通过记录社区民情日志的方式及时、准确收集社情民意,反映工作状况。建立分析研判制度。社区每日定时召开民情分析会,对收集到的社情民意进行梳理分类,落实责任人办理,确保社区情况当日清、动态准、处理快。乡(镇)每周要对社区反映的疑难问题以及在民情接待、走访调查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处置,确保各类民情意见有效解决。建立民情回应制度。对社区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予以处理;对解决难度大或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实行限时办理,由社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对居民意见比较集中普遍,且具有倾向性、全局性的问题,由乡(镇)协调解决。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并收集居民反馈意见。

2.统一整合队伍。按照“配置科学、效能优先”的原则,对社工队伍进行统一整合,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待遇、统一身份、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考核,采取岗位交流、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网格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达到岗位兼容的要求。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楼(栋)长、物业管理人员等划分到各个网格担任助理网格员。公安派出所警务室要主动介入网格管理,努力实现“社区网格携手共建、信息资源实时共享、矛盾纠纷协调共处、社区安全互助共保”的工作格局,治安协警员分配到各个网格协助治安管理。社区应根据他们的职责专长,合理配置,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技能全面、作风过硬、服务高效的新型社区工作团队。同时,要注重培养社区建设后备人才队伍。

3.建立考核机制。各县要完善信息掌握、问题处理、效果考评之间相互制约配套的管理机制,坚持“分级考核、分类考核、定量考核”并行,进一步量化、细化、实化考核指标,明确项目、责任和时效,通过自查、互查、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考评,兑现奖惩。对长期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乡(镇)、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转岗、辞退、罢免。建立网格管理服务公示制度,在每个网格区域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区域管理图和服务指示牌,公布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及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向各住户发放网格服务联系卡;社区公益服务场所要设置各单位网格区域平面图和网格划分全景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服务人性化

1.强化服务意识。各县、各有关部门和社区网格员要牢固树立“民思我想、民求我应、民需我帮”的服务理念,通过网格化建设着力提升社区服务效能,将“党员延时服务岗”、“便民联系卡”、“大手牵小手”等一系列“一社区多品牌”的特色服务项目融入到社区网格化服务中,使社区居民从中得到更多的便利和实惠。

2.细化服务项目。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团队,大服务”、“小网格,大民生”的工作思路,梳理规范社区网格化服务项目。基本服务项目包括:社会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社会救助、环保卫生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根据居民的不同需求,提供菜单式、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治疗服务,为广大居民提供政策法律咨询解答,把社区居民最关心、最迫切、最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服务的重点予以及时处理。

3.优化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网格员社区各类民间组织、同驻共建单位、社区商业网点等各类服务团队职能作用,将各类服务人才统一登记造册,统一协调安排。采取无偿服务、有偿服务、志愿服务等不同服务形式,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有偿的商业性服务,要恪守信誉和承诺。各类服务团队都要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和评议,虚心听取居民的意见建议,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争创一流业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要把社区网格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社区党建网格化管理同筹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各级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推进。县委主要领导为社区网格化工作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主要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共同抓好落实。各县制定的实施方案于1231日前报州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通过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和各楼栋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召开居民大会、座谈会、走访串户等形式,大力宣传社区网格化建设对于创建平安社区、推进社会和谐的重大意义,引导和动员广大居民群众自发自觉地参与到社区网格化管理当中。

(三)加强学习培训。各县要按照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等内容分级分层、分门别类地组织网格员学习培训,网格责任人要自觉加强相关政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管理水平。

(四)做好工作衔接。社区网格员要适应新要求、熟悉新业务,按照“一岗多责”的要求,服从社区的统一调度,加强协调配合,处理好本网格工作与社区全局工作之间的关系。各县、乡(镇)要指导社区处理好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与社区其它工作之间的相互关系,确保社区工作进网格的平稳过渡和顺利衔接。

(五)落实经费保障。州级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经费纳入州信息化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各县承担终端用户所需的基础设备软件及线路传输等支出。已落实“费随事转”的社工报酬和业务专项经费等,要按照目前的下拨渠道和数额比例保持不变,由县、乡(镇)指导社区统一使用。社区网格员的工资报酬,由各县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研究确定。

(六)加强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社工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每个社区至少设置1名社会工作人才岗位。在继续做好社工招聘和使用的同时,落实社区网格员统一招聘、统一员额、统一身份、统一待遇、统一管理和统一使用,并按照社会工作人才的素质标准,严格把关。自本《意见》印发后,社会工作者的招聘工作由乡(镇)提出,参照目前我州社区工作者的招聘办法,经州民政局审核同意,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七)落实准入制度。州直相关部门要全面梳理现有的社区“准入”项目,对新进入社区的项目,应提交州、县两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审定,经同意后可进入。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制度,严格按照“准入制”要求进社区入网格。

(八)明确职责分工。网格化建设服务管理要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社区创建特色品牌的重要内容纳入州、县政府绩效管理考核的范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和州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县和乡镇要自觉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推进全州城镇社区网格化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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