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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9-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办发〔2014〕121号 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共和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合工作组的通 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合工作组,工作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才 洛 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吉 先 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积 龙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旦 赛 加 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东 忠 民 县监察局局长
王 国 勋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郑 伟 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 忠 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主任
史 生 清 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周 晓 桐 县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站长
蔡 小 娟 县委办公室干部
石 炜 县政府办公室干部
辛 春 玲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
郭 邦 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
唐 生 敏 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干部
韦 海 平 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干部
工作组具体负责办公业务用房的整改、分配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保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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