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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办发〔2014〕151号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共和县节约用水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将共和县节约用水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 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第一副组长:李 增 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海 勇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成 员:旦正多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吉 先 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谢 康 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华 嘉 县农牧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刘 海 军 县统计局局长
扎 西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郭 福 涌 县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的组织、指导、安排、协调等日常工作,郭福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全县节约用水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进位,精心安排,通力协作,狠抓落实,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共和县节水宣传方案》;在共和县电视台、共和新闻网等媒体开辟节水宣传专栏;设立共和县节水宣传日;负责相关资料的统计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有关节水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与上级计划主管部门的衔接。安排节约用水重大项目,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年底向县节水办报送相关材料。
县财政局负责节水工作建设资金的统筹、调集、管理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合理使用;负责相关资料的统计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抓好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的分析测算和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的分析测算;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全县城乡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规划区内自备水源的监督管理和运用调度;负责办理其它有关事宜;年底向县节水办报送节水灌溉总结及相关材料。
县经济商务局根据共和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压缩高耗水产业,发展节水型工业和服务业;负责工业企业的节水工作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两个指标的分析测算;确定节水型工业企业示范点,并进行节水改造试点;负责相关资料的统计工作;年底向县节水办报送工业节水总结及相关材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建和改扩建工程项目节水“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审批及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负责节水器具、节水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年底向县节水办报送行业节水总结及相关材料。
县城镇管理局负责拟定城镇生活用水定额标准,并按照定额标准,审批、考核用水计划,同时指导、监督各行业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和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两个指标的分析测算;年底向县节水办报送城镇节水总结及相关材料。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配合共和县经济主管部门提出限期关停并转高耗水、高污染、效益差的工业企业清单,经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严格执行国家排污系数定额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继续加强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企事业单位的环保意识,明确责任,对超标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依法进行整治;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及水源区生态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遏制水土流失;年底向县节水办报送总结及相关材料。
县农牧局负责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生态农业;增加经济作物的种植比例,发展高效节农业;推广生物防治技术,使用高效、无污染的绿色肥料,推广生物农药,控制农药、化肥、地膜等污染,逐步削减化肥施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行节水型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年底向县节水办报送总结及相关材料。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节水设施建设所需土地的审批和上报工作;对重点地质灾害区域实施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有关制度建设和课题研究;年底向县节水办报送总结及相关材料。
县统计局负责节约用水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为顺利推进节水型社会提出建设性意见。
2014 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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