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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07-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办发〔2016〕88号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共和县环青海湖景区综合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629日省政府及627日州委召开的环湖地区私搭滥设帐篷旅游接待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与省州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稳步推进青海湖景区南岸“两违”、私搭乱设帐篷和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环青海湖景区综合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华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加    县委副书记

才 洛 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员:赵 建 荃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李 增 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司 成 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侃 卓 本  县政协副主席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刘 文 军  县旅游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协调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及省、州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青海湖景区“两违”及私搭乱设帐篷,私开通道整治工作;协调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完善相关规划,尽快审批环湖46个乡村旅游点,调整土地利用整体规划,解决整治中和环湖乡村旅游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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