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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3-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办发〔2017〕46号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共和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司 成 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副组长:东 忠 民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李 秉 福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张 海 龙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丁 晓 春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积 龙 县总工会副主席
张 玉 花 团县委书记
赵 梅 县妇联主席
多 杰 县教育局局长
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才 旦 县信访局局长
格 多 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军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加 羊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华 科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扎 西 石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吉先 加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燕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南加才让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华 藏 县公安局副局长
祁 文 锦 县司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祁文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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