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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4-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办发〔2017〕61号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2016-2017年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督察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全县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共和县2016–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由12名县级领导分10个督查组,按照整改责任分工对25条问题整改进行现场督促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省环保第二督查组反馈涉及我县的21条问题及县委、县政府梳理确定的4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详见附件)。
二、督查方式
各督查组自行确定时间赴现场进行专项督查,督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现场协调解决,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三、有关要求
(一)各督查组严格按照共和县2016-2017年度环境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督察责任分工,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和整改期限,及时赴现场督查整改,督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至环保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二)各督查组成员切实肩负起“督促、检查、指导、把关、整改”的职责,确保督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形成督查通报上报县委、县政府,由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 共和县2016-2017年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督查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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