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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6-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办发〔2017〕81号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撤县设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共和县撤县设市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共和撤县设市工作。
共和县撤县设市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县撤县设市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民政部《设立县级市标准》精神,按照省州委、省州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共和贵德撤县设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政办秘〔2017〕32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共和县撤县设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撤县设市”)。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州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十三五”期间共和实现撤县设市目标,建立符合国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优化行政层次、区划设置和社会治理结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不断扩大地域知名度;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充分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持续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范围
(一)工作任务:起草共和县撤县设市申请报告,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论证撤县设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论证共和县撤县设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方案;制定、论证共和县撤县设市环境承载量评估报告;制定、论证行政区划名称由来专题论证评估报告;县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政协及下辖乡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团征求撤县设市意见;收集整理并绘制撤县设市行政区划有关图纸、影像资料。
(二)工作范围:县四镇七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撤县设市工作稳步实施、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共和县撤县设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华 旦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第一副组长: 安 胜 奎 县委副书记
公保才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宁 立 勋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司 成 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谢 康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韩 忠 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扎 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羊峡镇党委书记
李 文 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段 珠 生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王 国 勋 县委办公室主任
宋 宝 成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索南尼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全 林 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仲 志 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旦正多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索南项欠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张 继 华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加 羊 县教育局局长
普华才让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羊本才让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 秉 福 县司法局局长
祁 玉 林 县统计局局长
党 拉 加 县审计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 斑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王 德 荣 县移民安置局局长
才让拉毛 县档案局局长
才 旦 县信访局局长
刘 文 军 县旅游局局长
王 海 县公安局政委
本 巴 县藏语办主任
赵 晓 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赵 顺 海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陈 军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 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南加才让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华 科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扎 西 石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吉 先 加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 杰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燕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 正 刚 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 光 瑞 中国移动共和分公司经理
王 晓 琴 中国联通共和分公司经理
高 兴 红 中国电信共和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和协调解决共和撤县设市方面的重大问题,并负责共和撤县设市及江西沟、黑马河、石乃亥撤乡建镇申报审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巷青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共和撤县设市及江西沟、黑马河、石乃亥撤乡建镇申报审核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撤县设市问题;论证、制定撤县设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核实全县行政区划、面积指数、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情况及数据;填写地名变更申请,向上级部门报送申报材料;联合县督查室组织、协调和督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四、撤县设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办公室:负责向州委上报和全县下发撤县设市文件。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交撤县设市对民主法制、选举制度等民主政治建设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离退休老干部等,论证撤县设市风险评估报告及地名命名意见;配合县委、政府做好撤县设市相关工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县人民政府撤县设市请示文件;草拟以省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国务院的撤县设市请示报告代拟稿;协调各部门做好撤县设市相关工作。
县政协办公室:征求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于撤县设市风险评估及地名命名意见;配合县委、政府做好撤县设市相关工作。
县委组织部:提出撤县设市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方面产生的积极因素和不利影响的评估报告和应对措施。
县委宣传部:负责撤县设市工作的宣传报道。
县委政法委:提出撤县设市对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以及对各族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引发重大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及应对措施。
县委统战部:分析提出撤县设市对民族区域自治、民族事务治理等方面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县编办:提出撤县设市对人员和机构编制等影响及应对措施;提出拟设县级市的机构、人员编制意见。
县信访局:负责撤县设市信访接待及相关工作;提出撤县设市出现信访问题及应对措施。
县志办:提供撤县设市政区历史沿革论证报告。
县发展和改革局:评估撤县设市是否符合县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各族群众的现实和长远利益,分析提出撤县设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的合理性意见;提前谋划争取撤县设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工作要求,提出拟设县级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的承诺。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结合业务实际,提出撤县设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以及产生的积极因素和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优化产业布局,改造升级产业,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产城融合”进程;加快完善流通市场体系和电子电子商务新业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民族餐饮、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升级。
县教育局:围绕撤县设市基本公共服务中有关教育事业相关指标要求,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学校,全面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分析提出撤县设市与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以及产生的积极因素和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
县公安局:分析提出撤县设市对社会治安和户籍管理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县民政局:负责对撤县设市相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提供撤县设市请示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体例格式;按相关程序规定做好江西沟、黑马河、石乃亥撤乡建镇及共和撤县设市申报、审核工作;制作撤县设市在青海区位图、地区行政区划现状图、调整后县级市行政区划图等附件图纸以及政府办公楼门牌号影像资料。
县财政局:做好撤县设市经费保障工作,将撤县设市所需必要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保障到位;会同审计部门提出撤县设市对债权债务的影响和应对措施;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增加财政收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撤县设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以及对就业、养老等民生产生的影响和应对措施;在城镇新增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完善配套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农牧民进城务工、从事第三产业,努力实现“扩城聚人”目标。
县国土资源局:提出撤县设市与土地资源利用相适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以及对土地资源集约化开发利用的积极因素和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加大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衔接争取力度,保证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会同水利部门提交撤县设市环境承载量的论证报告,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应对措施;提出撤县设市与林业发展相适应的可行性意见,以及积极因素和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撤县设市与城镇化建设相适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以及对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的积极因素和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在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争取项目资金投入。
县交通运输局:围绕撤县设市资源环境与基础设施相关指标要求,提出撤县设市与交通发展相适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以及对城市交通现状和发展的积极因素和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
县水利局:围绕撤县设市资源环境与基础设施相关指标要求,会同环保部门提出环境承载量的论证报告,尤其是对水资源承载能力进行充分论证;提出撤县设市与水利发展相适应的可行性意见,以及对水资源承载总量和人均用水量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县农牧和科技局:提出撤县设市与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以及积极因素和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提出撤县设市与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可行性意见,以及积极因素和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提出撤县设市与文化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提出撤县设市对历史文化传承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撤县设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以及产生的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
县审计局: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对撤县设市债权债务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县域面积、人口、非农人口、生产总值及各产业比重和地方财政收入等统计数据资料及对撤县设市各项数据的审核报关工作。
县档案局:提供有关档案资料,对撤县设市档案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县旅游局: 提出撤县设市与旅游发展相适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以及影响及应对措施。
县扶贫开发局:提出撤县设市对扶贫开发工作产生的积极因素和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
县法制办:对撤县设市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省政府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等合法性进行评估;对各部门提交材料的法律依据及合法性进行审核确认;提出对撤县设市法制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业务实际分析提出撤县设市产生的积极影响和不利影响的评估报告及应对措施;提出撤县设市后对市场监管工作产生的积极因素和不利影响的评估报告及应对措施;依据国务院简政放权精神针对各类企业登记注册提出建议措施。
江西沟、黑马河、石乃亥乡政府:加快推进本地区撤乡建镇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限。按照有关申报规定的程序、时间、顺序要求申报所需各类材料,确保撤乡建镇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
县藏语办:征得省语委会出具行政区划名称的标准翻译。
县供电公司:围绕共和撤县设市及江西沟、黑马河、石乃亥撤乡建镇,对县城及有关乡镇电网升级改造项目给予支持。
移动、联通、电信共和分公司:围绕共和撤县设市及江西沟、黑马河、石乃亥撤乡建镇,对县城及有关乡镇宽带网络和智慧城市建设给予支持。
五、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7年4月至6月)
1、研究制定撤县设市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设立办公室,明确有关乡镇和部门工作职责。
2、收集、撰写、论证有关材料,广泛征求意见,上报撤县设市请示。
3、向领导小组上报撤县设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行政区划名称由来专题论证评估报告初稿。
(二)第二阶段(2017年7月至8月)
1、完成撤县设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修改和复审。
2、完成省语委标准翻译,环境承载量评估报告,行政区划名称由来专题论证评估报告,征求县人大、政协和各乡(镇)意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代拟稿以及撤县设市行政区划调整各类图纸资料的制作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7年9月至11月)
撤县设市有关文件、报告、请示和附图经省民政厅审核后,按要求装订成册,正式上报省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撤县设市的重大意义,把加快共和撤县设市作为推进绿色文明和谐小康新共和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二)坚持统筹兼顾。撤县设市工作事关共和当前和长远发展,涉及方方面面,对各方面工作要统筹规划,全面安排,严密实施。要将撤县设市工作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有机衔接起来,努力做到协调一致,相互促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县委宣传部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撤县设市的重大意义,引导全县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到撤县设市工作中来,在全县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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