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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8-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办发〔2017〕125号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六届省民运会赛事期间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第六届省民运会赛事期间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第六届省民运会赛事期间环境卫生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第六届省民运会赛事期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环境面貌,为赛事顺利举办营造良好氛围,根据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第六届省民运会赛事期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第六届省民运会赛事期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陈鸿 林 州委常委、县委书记
副 组 长:安 胜 奎 县委副书记
曹 东 海 县委专职维稳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公保才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谢 永 敏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万玛端智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司 成 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谢 康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韩 忠 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扎 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 文 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旦正多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羊本才让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继 华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环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普华才让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 军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 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南加才让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华 科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扎 西 石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吉 先 加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燕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 杰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 顺 海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华 藏 县公安局副局长
多杰南加 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赵久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羊本才让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赛事期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任务分工
(一)美化工作
1、恰卜恰镇老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赛事前:恰卜恰老城区街道按照“一日两扫、全天保洁”的作业模式,重点清理恰卜恰镇区、青海湖广场、香巴拉广场、街心花园、城乡结合部以及背街小巷、河道乱堆乱放的垃圾。同时,对街心花园灯箱广告进行更新维护,对镇区人行道塌陷进行修复。赛事期间:完成赛事期间体育馆周边、运动员入住宾馆、德吉滩赛场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每日在县城主次街道进行洒水作业。
责任领导:谢康勇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责 任 人:才项多杰、赵顺海
完成时限:赛事前(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
赛事期间(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18
日前完成)
2、城北新区环境卫生整治:赛事前:城北新区按照“一日两扫、全天保洁”的作业模式,重点清理城北新区垃圾死角、河道乱堆乱放垃圾、城乡结合部垃圾死角。同时,对德吉滩经幡进行清理规范,对人行道塌陷进行修复。赛事期间:完成赛会期间体育馆周边、运动员入住宾馆、德吉滩赛场垃圾清理及清运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每日在县城主次街道进行洒水作业。
责任领导:谢康勇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 任 人:羊本才让、赵顺海
完成时限:赛事前(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
赛事期间(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18日前完成)
3、赛乾广场整治:由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赛乾广场内杂草、枯树的清理,每日对草坪进行洒水作业;由县城镇管理局负责广场内各类垃圾、啤酒瓶(罐)的清理打扫,拆除破损防护栏,铺设人工湖漏水地基防渗膜,维修人行道塌方,并更换人工湖观景台台面破损木板,修缮公厕和管理房,落实管护人员。
责任领导:谢康勇、扎西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城镇管理局
责 任 人:赵顺海
完成时限: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
4、市容市貌整治:对新老城区街道、文化街市场、赛场周边以及运动员入住宾馆周围影响市容市貌的乱摆摊点等行为进行整治。督促个体经营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对变色褪色门头牌匾重新喷绘,严格执行齐门经营要求,规范使用藏文字。加大对县城垃圾乱倒、污水乱泼、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在道路上乱堆乱放杂物、沿街叫卖、噪音扰民等行为。加强对镇区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清理整顿乱停乱放行为,按时完成拉西瓦道路工程施工,对县城主次干部道路标识线重新进行粉刷。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个体工商户入驻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城镇管理局负责对乱贴广告、乱画等进行整治,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张贴小广告等违规行为。县民政局对破损道路标牌进行更换,并对标牌内损坏的电灯进行更换;县交通运输局对公交车站亭进行美化亮化,及时更换灯箱广告内容。
责任领导:司成奎、谢康勇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
责 任 人:樊德春、赵顺海、 华藏
完成时限: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
5、重点领域整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镇管理局负责,全面解决和清理陈年垃圾渣土、露天粪坑、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以及乱设加工、维修、经营站点等难点问题;督促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五个百分之百“防尘控尘工作要求,做好建筑工地围挡,结合党建、民族团结等工作,对围挡外立面进行美化;加强对香巴拉广场、青海湖广场及重点商业路段卫生厕所的管理和噪音控制;会同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督促各散煤经营户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开展经营活动。由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严格规范广场、重点商业路段等区域停车管理,并充分利用学校操场、单位空闲地和县城现有地下停车场,引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坚决杜绝街道两侧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责任领导:司成奎、谢康勇、扎西、李文兰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城镇管理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责 任 人:张继华、才项多杰、樊德春、赵顺海、多杰南加
完成时限: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
6、市场整治:加强百佳市场、团结市场、黄河市场规范整治工作,强化卫生管理,规范摊点设置,严厉打击占道经营、垃圾乱堆、乱涂乱画、不明码标价等行为。
责任领导:谢康勇、李文兰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镇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 任 人:樊德春、杜苏海、赵顺海
完成时限: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
7、垃圾清运:在确保县城新老城区垃圾及时清运的基础上,加大对州体育场、德吉滩场地内外及参赛人员入住宾馆周边垃圾的清运力度,加强对个体经营户的教育引导力度,按时回收垃圾,保持县城垃圾箱及周边干净整洁。
责任领导:谢康勇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
责 任 人:赵顺海
完成时限: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
8、各乡镇环卫工作:以109国道、214国道为重点,各乡镇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垃圾清理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是全面清理日月山山口至镇区内公路沿线林带、草场及沟渠内的垃圾及“白色污染”。二是动员周边群众及个体户参与到整治工作当中,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排查工作,清除卫生死角,重点加强对各村社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三是及时签订乡与村、村与社、社与户的目标责任书,确保专项行动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四是村道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定员、定岗、定责,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保洁,确保村道保洁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加大“白色污染”治理力度,对各村社主要活动区域及农牧户聚集处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白色垃圾”清理工作。六是集中开展大规模专项整治行动,清理道路两侧及各村存在的卫生死角,全面清理村内柴草、杂物、砖瓦,清除道路两侧的私搭乱建,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使村容村貌有进一步改善。七是加大对旅游景点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彻底消除暴露垃圾现象,合理归置景区垃圾箱。在景区停车场、路口等游客和车辆相对集中的密集处增设垃圾箱,方便游客投放废弃物,便于垃圾集中回收。八是由保洁人员将各户门前的生活垃圾定时收集运送至定点的垃圾场所,清运车辆进行集中收集并运送至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责任领导:谢康勇、扎西
责任单位:县爱卫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董海生、陈军、谭海荣、南加才让、元旦才让、华科、叶太加、索南东主、扎西、吉先加、王燕、多杰
完成时限: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
(二)绿化工作
1、花卉摆放:在县城青海湖南大街、北大街、全和巷、德和大街、政和大街、兴海东路、和平路、公安巷等部分路段树坑内培植花卉,做好后续管理,保证灌溉施肥,确保花卉长势良好。
责任领导:扎西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
责 任 人:赵顺海
完成时限: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
2、树木修剪:对县城主次干道树木进行修剪,保持行道树整齐美观,特别是要加大对影响交通标识信号(路灯、斑马线等)苗木的修剪,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责任领导:扎西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
责 任 人:赵顺海
完成时限: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
(三)亮化工作
1、街道路灯、祥和塔、青海湖广场亮化:完成恰卜恰镇新老城区全部路灯、青海湖南北大街、黄河南北大街灯光隧道及兴海路灯杆造型的检修,保证按时亮化,并协调镇区楼体亮化责任单位按时亮化。
责任领导:李文兰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
责 任 人:赵顺海
完成时限: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
2、赛乾广场亮化:更换路灯被盗电池、灯罩、LED灯头、太阳能电板,并完成线路更新。
责任领导:李文兰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
责 任 人:赵顺海
完成时限: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
3、城北新区4座桥:对城北新区公园4座桥进行双面亮化。
责任领导:李文兰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
责 任 人:赵顺海
完成时限: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
4、高速及高速路口段:在恰卜恰镇新老城区环城东路延长段、兴海东路、西城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恰江公路、金鑫花园门口路以及恰江公路8条路段安装太阳能路灯。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 任 人:杜苏海
完成时限: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
(四)宣传报道工作
在镇区主干道沿线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LED屏幕滚动播放赛事宣传口号,协调个体工商户在门头统一悬挂5号国旗,企事业单位悬挂国旗、会旗、彩旗,会同有关乡镇、部门做好各行业领域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营造赛事氛围。对全县各类经营主体门头牌匾规范使用藏文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责任领导:谢永敏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县民语办
责 任 人:旦正多杰、樊德春、普华才让、本巴
完成时限:2017年8月10日前完成
(五)督导检查组
根据县委主要领导安排,近期,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及乡镇实地查看了县城环境卫生整治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了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督办问题责任分工(详见附),县督查室要根据重点督办问题责任分工及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于每周二、周五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将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报县委、县政府。
责任领导:安胜奎、公保才旦
责任单位:县督查室
责 任 人:侯飞宇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及时沟通,密切配合,使各项工作相互衔接,环环相扣,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赛事筹备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赛事的良好氛围。
(三)各有关部门、乡镇要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因工作不力,影响赛事举办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各有关乡镇、 部门要以本次赛事为契机,努力改变“重建设、轻管理”的城乡卫生管理机制,促进城乡卫生保洁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安排。
附:第六届省民运会赛事期间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督办问题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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