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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3-05-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办发〔2023〕38号 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和县推进“一门式”乡镇政务服务 改革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政务服务“五级联动”体系,着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力提升乡镇政务服务能力,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资源整合、优化功能、流程重塑、规范管理、服务提升等方式,推行“一门式”乡镇政务服务改革,建立健全“一门式”乡镇政务服务机制,合理设置窗口,规范服务管理,实现进“一扇门”就可提供集“咨询、即办、导办、帮办、代办、评价”为一体的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乡镇政务服务能力,营造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乡镇政务服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贯彻到“一门式”乡镇政务服务改革全过程,通过政务服务事项延伸至乡镇受理或办理,减少群众办事层级,充分满足企业、群众就近办理需求。
(二)坚持创新融合。重塑审批流程,坚持创新与“互联网+”融合,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等服务方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三)坚持联动协同。统筹抓好县乡上下、乡镇机构之间的有机衔接、协同配合,强化审管协同、实现无缝对接,增强服务意识、细化服务内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重点工作
(一)梳理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依据省级下达的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则放、方便群众原则,将基层服务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权限下放乡镇,建立乡镇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通用清单和乡镇(村、社区)事项清单,梳理公布“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一体化政务平台、部门业务系统、移动端办理事项清单,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青海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实行动态管理,为乡镇“一门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审改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二)认领配置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以乡镇(含社区、村)事项清单为基数,由乡镇(含社区、村)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认领、配置事项,进一步调整完善已录入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事项名称、办理时限、设定依据等基本要素,实现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推动事项在一体化平台办理。推动“青松办”“人社通”等政务服务手机移动端的使用,实现“指尖办”。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三)推进服务事项入驻中心(站)。将民政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县直各部门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性质服务窗口集中入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含社区便民服务站),受乡镇政府统一管理,坚持“应进必进”原则,推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残疾保障、计划生育等事项,通过线上办理、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的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集中办理,实现群众办事由“多门多处办”变“一门就近办”。乡镇站所不具备入驻条件的办理事项,须作出承诺,在承诺时限办结,乡镇政府通过按月统计办件量、查看办件流程、结果、听取汇报等方式,督导站所依法依规办理事项。村级依托村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便民服务站,村级可办事项集中入驻服务站办理。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四)优化中心(站)窗口设置。以事项办件量为主要参考依据,整合窗口人员力量,分类设置受理窗口,办件量大的设立专业办理窗口,分窗单人办理。办件量少的设立综合窗口,按照“相对固定+潮汐设置”的模式,合理安排综窗人员,建立综合窗口人员统筹调度机制,常态化组织跨部门业务学习,在季节性、临时性办件集中期,合理调度综合窗口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进驻事项即办件窗口即办,涉及入户核查、现场勘察等事项,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通过“前台窗口受理,转后台办结,统一在窗口出件”模式,法定期内办理。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实现进“一扇门”感受暖心服务。村级便民服务站在站内设立1—2个帮办代办窗口,为群众在“家门口”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在服务半径大、有条件的村级服务站单设村级事项办理窗口,进行分窗办理。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五)完善中心(站)基础设施。结合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场地面积,合理布局服务功能区,配备等候休息座椅、填表桌台、饮水机、报刊栏(架)、无障碍通道、老花镜、轮椅、急救药箱等便民服务设施设备,有条件的中心(站)设置“母婴室”。规范配备窗口标识、工作人员标识,保证办公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办事指南,为群众办事提供指引。开通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绿色通道,提供“优先等候、专人引导、全程帮办”的贴心服务。强化服务支撑,依托帮办代办服务队伍,针对特殊群体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和帮办代办服务。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残联
(六)稳定窗口工作队伍。择优选派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工作人员在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工作。住建、民政、就业、残联等部门派驻乡镇中心(站)窗口人员要保证懂事项、懂业务、能办事,保持相对稳定。窗口人员实行ABC岗制,AB岗外出办理其他事务,必须保证C岗在岗,确保中心(站)不空岗,群众前来办事有人等候、有人办理。村便民服务站发挥村“两委”成员、网格管理员作用,建立红色代办员队伍,免费为群众办理或代办相关事项。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七)强化窗口人员综合能力。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岗位练兵、观摩交流等多种方式,引导窗口人员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能力。每年至少一次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强化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提升窗口负责人、工作人员政务服务创新服务模式的理念和能力。抽调县直部门业务骨干成立业务培训团,每年至少两次对乡镇窗口工作人员就事项前置条件、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集中轮训和业务测试,以测试结果核发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力求打造一支群众有问必能答、有求必能办,学业务、懂业务、精业务的高素质乡镇政务服务队伍。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八)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中心(站)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行为规范等制度,规范窗口服务。建立中心(站)考核办法,执行“海南评议”“好差评”评价制,强化中心(站)窗口人员的考核评议,在编人员与晋升职务职级职称挂钩,临聘人员与正式在编人员同等管理考核,择优纳入政府临聘人员范畴,进一步激励窗口工作人员用情用心用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强化乡镇站所行风政风评议,将乡镇(站、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不作为”单位、“躺平式”干部预警纠治纪实管理。修订乡镇各站所考核办法,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对站所的监督和管理,增加乡镇党委政府对站所及负责人的考核权重。将乡镇政务服务纳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助推乡村振兴绩效考评范围,作为村“两委”班子落实坐班制,履行为民服务职责述职评议、考核范围,以评促效,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格局。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九)提升乡镇政务服务保障。建立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导解决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中前置条件互制、服务事项权限下放不到位、办事流程繁琐、系统搭建不畅等问题,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每年在乡镇经费中单列3至5万元便民服务中心(站)保障经费,用于改善中心(站)基础设施、配备基础设备、统一工作人员着装等,推动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建设。各部门合理调配在乡镇设立的派驻性质的服务窗口保障经费,调高派驻乡镇中心窗口临聘人员工资,保障人员相对稳定。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筹备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各乡镇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明确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完成时限,为改革工作推进奠定基础。
(二)推进实施阶段(5月中旬-8月上旬)。按重点工作内容(详见附表),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力推动落实,规范便民中心(站)建设,推动“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落地见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中旬—长期推进)。深入推进“一门式”乡镇政务服务改革,全方位督导检查,总结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乡镇政务服务能力。
五、工作机制
为加强“一门式”乡镇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下工作组。
(一)协调联系组
组 长:梁 伟 副县长
副 组 长:李毛扬忠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审改办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构建政务服务“五级联动”体系的决策部署,安排部署全县乡镇政务服务工作,强化对上联系、对下协调工作,定期听取改革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督导督查组
组 长:张 巍 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副 组 长:秦 睿 盛 县纪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县政府督查组
工作职责:围绕乡镇事项进驻、部门权力下放、窗口人员业务素质、办事流程等重点改革工作,采取不定期通报、实地督导、暗访检查等方式,强化工作监督,督促督办工作落实。
(三)考核评议组
组 长:李 玉 东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梁 生 翔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强化乡镇中心(站)、站所及工作人员的考核评议,注重考评结果应运,以考促效,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推行“一门式”乡镇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乡镇政务服务工作,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保障,对照职责分工细化改革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予以推进,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落实落细。
(二)强化沟通联系,通力协作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沟通联系,对人员派驻、系统融通、业务协同、委托授权、清单梳理、流程再造等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大局意识,主动落实集中攻关,推动中心(站)顺畅运转。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立足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责,通力合作,打好改革“组合拳”。财政部门要统筹落实好中心(站)经费保障。
(三)严格督查问效,促使工作见效。县委组织部要将政务服务纳入年终考核。县纪委监委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整治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进行监督,倾力推进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县督查组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对改革工作不重视、推进滞后、任务未落实、成效不好的部门、乡镇在全县范围通报。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共和新媒、微信公众号、抖音、服务中心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一门式”乡镇政务服务改革知晓度。同时,乡镇要发挥基层网格员、驻村工作队员、党员、志愿服务队作用,在便民服务中心(站)、村级广场、田间地头,为群众传送改革信息。宣传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宣传推广,切实增强改革的实效性、普惠性,不断提升办事服务满意度和体验感。
附件:共和县推进“一门式”乡镇政务服务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序号 | 主要内容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明确乡镇政务服务事项 | 1.依据省级下达的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则放、方便群众原则,将基层服务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权限下放乡镇; 2.建立乡镇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通用清单和乡镇村(社区)事项清单; 3.梳理公布“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一体化政务平台、部门业务系统、移动端办理事项清单,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青海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实行动态管理,为乡镇“一门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依据。 | 县审改办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 |
2 | 梳理乡镇网办事项 | 1.以乡镇(含社区、村)事项清单为基数,由乡镇(含社区、村)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认领、配置事项; 2.进一步调整完善已录入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事项名称、办理时限、设定依据等基本要素,实现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推动事项在一体化平台办理; 3.推动“青松办、人社通”等政务服务手机移动端的使用,实现“指尖办”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 |
3 | 推进服务事项入驻中心(站) | 1.将民政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县直各部门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性质服务窗口集中入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受乡镇政府统一管理; 2.坚持“应进必进”原则,推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残疾保障、计划生育等事项,通过网办办理、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的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实现群众办事由“多门多处办”变“一门就近办”; 3.乡镇站所不具备入驻条件的办理事项,须作出承诺,在承诺时限办结,乡镇政府通过按月统计办件量、查看办件流程、结果、听取汇报等方式,督导站所依法依规办理事项; 4.村级依托村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便民服务站,村级可办事项集中入驻服务站办理。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 |
4 | 优化中心(站)窗口设置 | 1.以事项办件量为主要参考依据,整合窗口人员力量,分类设置受理窗口,办件量大的设立专业办理窗口,分窗单人办理; 2.办件量少的设立综合窗口,按照“相对固定+潮汐设置”的模式,合理安排综窗人员; 3.建立综合窗口人员统筹调度机制,常态化组织跨部门业务学习,在季节性、临时性办件集中期,合理调度综合窗口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4.进驻事项即办件窗口即办,涉及入户核查、现场勘察等事项,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通过“前台窗口受理,转后台办结,统一在窗口出件”模式,法定期内办理; 5.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实现进“一扇门”感受暖心服务; 6.村级便民服务站在站内设立1-2个帮办代办窗口,为群众在“家门口”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村级便民服务站在站内设立1-2个帮办代办窗口,为群众在“家门口”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在服务半径大、有条件的村级服务站单设村级事项办理窗口,进行分窗办理。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 |
5 | 完善中心(站)基础设施 | 1.结合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场地面积,合理布局服务功能区,配备等候休息座椅、填表桌台、饮水机、报刊栏(架)、无障碍通道、老花镜、轮椅、急救药箱等便民服务设施设备;有条件的中心(站)设置“母婴室”; 2.规范配备窗口标识、工作人员标识,保证办公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办事指南,为群众办事提供指引; 4.开通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绿色通道,提供“优先等候、专人引导、全程帮办”的贴心服务; 5.强化服务支撑,依托帮办代办服务队伍,针对特殊群体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和帮办代办服务。 | 县财政局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残联 | |
6 | 保证窗口工作人员 | 1.择优选派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工作人员在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工作; 2.住建、民政、就业、残联等部门派驻乡镇中心(站)窗口人员要保证懂事项、懂业务、能办事,保持相对稳定; 3.窗口人员实行ABC岗制,AB岗外出办理其他事务,必须保证C岗在岗,确保中心(站)不空岗,群众前来办事有人等候、有人办理; 4.村便民服务站发挥村“两委”成员、网格管理员作用,建立红色代办员队伍,免费为群众办理或代办相关事项。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 |
7 | 强化窗口人员综合能力 | 1.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岗位练兵、观摩交流等多种方式,引导窗口人员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能力; 2.每年至少一次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强化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提升窗口负责人、工作人员政务服务创新服务模式的理念和能力; 3.抽调县直部门业务骨干成立业务培训团,每年至少两次对乡镇窗口工作人员就事项前置条件、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集中轮训和业务测试,以测试结果核发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力求打造一支群众有问必能答、有求必能办,学业务、懂业务、精业务的高素质乡镇政务服务队伍。 | 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 |
8 |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 1.制定完善中心(站)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行为规范等制度,规范窗口服务; 2.建立中心(站)考核办法,执行“海南评议”、“好差评”评价制,强化中心(站)窗口人员的考核评议,在编人员与晋升职务职级职称挂钩,临聘人员与正式在编人员同等管理考核,择优纳入政府临聘人员范畴,进一步激励窗口工作人员用情用心用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强化乡镇站所行风政风评议,将乡镇(站、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不作为”单位、“躺平式”干部预警纠治纪实管理;修订乡镇各站所考核办法,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对站所的监督和管理,增加乡镇党委政府对站所及负责人的考核权重; 4.将乡镇政务服务纳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助推乡村振兴绩效考评范围,作为村“两委”班子落实坐班制,履行为民服务职责述职评议、考核范围,以评促效,形成县乡村联动的政务服务格局。 |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财政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 |
9 | 提升乡镇政务服务保障 | 1.建立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导解决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中前置条件 互制、权力下放不到位、办事流程繁琐、系统搭建不畅等问题,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2.每年在乡镇经费中单列3至5万元便民服务中心(站)保障经费,用于改善中心(站)基础设施、配备基础设备、统一工作人员着装等,推动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建设; 3.各部门合理调配在乡镇设立的派驻性质的服务窗口保障经费,调高派驻乡镇中心窗口临聘人员工资,保障人员相对稳定。 | 县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财政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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