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3-08-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3〕10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0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共和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藏汉两文印章已按《标准》(GA241.1—241.8—2000)刻制就绪,从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 附:印 模 2013年8月2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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