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3-12-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3〕23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力量的意见的 通 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省统计局、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力量的意见》(青统字〔2013〕9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12月4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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