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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12-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3〕236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2014至2015年菜篮子工程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农牧局制定的《共和县2014至2015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2月10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0日印发
共印75份
共和县2014至2015年“菜篮子工程”
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全县“菜篮子工程”发展水平,夯实设施农牧业基础,丰富供给、平抑物价,增加市场自给率,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扩大生产和搞活流通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度推进、大规模发展,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牧民稳定增收、居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增加数量与提高质量相促进的原则;
坚持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建设相配套的原则;
坚持保障供给与促进增收相统一的原则;
坚持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全县“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强农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共和县“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华 旦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吕 进 祥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陈 伦 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才 洛 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增 仁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司 成 奎 县公安局局长
常 福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华 嘉 县农牧局局长
王 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多杰南加 县交通局局长
才 桑 太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杜 才 寿 县水利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索南东主 县科技局局长
仓 周 加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张 海 勇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刘 海 军 县统计局局长
李 成 龙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薛 文 财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仁 增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 斑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燕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宫 鲁 勇 共和县农村合作银行行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局副局长
周 晓 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华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指导、协调工作。
四、部门职责
1、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及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质量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负责菜篮子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及监管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协同工商、公安等部门负责查处捏造、散步虚假价格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菜篮子市场价格秩序。
2、县经济商务局:指导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物流配送;负责菜篮子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扶持政府可控的大型物流企业,落实菜篮子重要商品储备和投放工作;指导发展菜篮子生产专业合作社、农超对接、农畜产品经纪人培训鉴定、商品基地、初级市场、物流配送网络、农畜产品交易等中介机构;协调、指导农畜产品加工等项目建设。
3、县农牧局:负责拟定“菜篮子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负责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和菜篮子产品生产;指导县内、县际间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合作和菜篮子产品产销对接及营销网点建设;指导菜篮子生产实用技术的推广服务;指导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管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菜篮子工程建设监督检查;负责菜篮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负责制定“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农牧等部门开展“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年度绩效考核。
5、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建立菜篮子生产基地耕地的“占补平衡”;协助县农牧局监督落实将菜篮子基地划入基本农田“红线”保护情况。
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城镇建设规划中,合理布局蔬菜、肉食品交易市场建设,为菜篮子产品交易提供保障。
7、县科技局:指导开展菜篮子产业的科技培训;指导菜篮子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示范。
8、县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保障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
9、县交通局:负责确保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畅通和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且已规划批准的菜篮子生产基地主线道路硬化。
10、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协同县农牧局负责林果业科学技术开发、示范与推广,推进林果基地的开发、建设;负责加强对菜篮子生产基地、小区等的环境监测,防治环境污染。
11、县水利局:负责菜篮子生产基地水利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12、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菜篮子食品安全监测管理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3、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利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扶持连片特困地区发展蔬菜、畜牧业、水产业、特色果品等优势产业。
14、县统计局:组织全县蔬菜生产量的统计调查和季度公布。
15、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规范管理市场交易秩序,严格市场准入,查处假冒伪劣及无照经营菜篮子产品等违法行为。培育菜篮子产品品牌。
16、县质量技术监督站:负责组织菜篮子产品标准制定、指导、规范、推进认证、认可工作。
17、共和农村合作银行: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等方面的信贷支持。
各相关乡镇、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合力推进菜篮子生产、流通、监管等各项工作。
五、建设目标
通过“菜篮子工程”建设,进一步丰富和活跃以恰卜恰镇为主的禽蛋、肉食、蔬菜、冷水鱼、奶类市场,平抑市场物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消费需要,加快产业化进程,吸收大量富余农村劳动力进入生产和流通领域,创造就业机会,为共和地区树立典范和样板。其具体目标是:到2015年全县肉产量达到1.72万吨,年均增长5%;奶产量达到1.18万吨,年均增长5%;禽蛋产量达到1260吨,年均增长146%;牲畜出栏率保持在 50%以上,商品率保持在45%以上。标准日光节能温室累计达到1653栋,露天蔬菜种植面积1500亩,年蔬菜总产量达到1.11万吨,人均蔬菜占有量达到83.28公斤,蔬菜自给率达到45.7%;冷水鱼养殖库存量达到1万吨,商品鱼达到5000吨。
六、建设内容
(一)发展设施畜牧业。结合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和生态畜牧业建设工作,加大良种畜引进,优化畜群结构,提高牲畜个体生产性能,发展羔羊犊牛经济,加快牲畜周转,努力提升草地畜牧业的产出率和转化率。继续壮大现有49处规模养殖场(小区),扩大西门塔尔牛、荷斯坦奶牛、肉羊、蛋肉鸡、生猪、藏香猪、獭兔、大雁、环湖牦牛等特色设施畜牧业养殖规模;计划至2015年底,建成2000座牲畜畜用暖棚,新建6处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利用龙羊峡水库优异的水文和气候资源,依托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冷水鱼养殖业,加快渔业资源开发,扩大冷水鱼养殖规模。
(二)发展设施蔬菜种植业。顺应市场需求,充分挖掘现有设施农业种植潜力,发挥最大化效益。依托恰卜恰、龙羊峡和沙珠玉有利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在充分尊重当地村民意愿的基础上,2014年在恰卜恰镇和龙羊峡镇新建标准日光节能温室320栋、旧棚改造100栋,在蔬菜种植园区修建500平方米蔬菜保鲜库1座,配套保鲜设备及供电生产线。2015年在龙羊峡镇、恰卜恰镇、沙珠玉乡新建标准日光节能温室280栋,旧棚改造74栋。在蔬菜种植园区修建蔬菜保鲜库1座500平方米,购置保鲜设备及供电生产线;在恰卜恰镇上塔迈、下塔迈、西台、东香卡村,龙羊峡镇德胜、后菊花、曹多隆、次汗土亥、克才村种植露天蔬菜1500亩。
(三)推进市场体系建设。一是健全流通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一批产地批发市场,并配套建设农畜产品冷链、质量安全追溯两大系统,逐步培育一批档次高、质量精、辐射力强,集物流、集散、信息发布、价格引导、现代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农产品流通市场。二是强化产销衔接功能。在扩大设施农牧业、露天蔬菜的基础上,依托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区域性大型“菜篮子”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提高“菜篮子”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能力。三是创新运营模式。加大民生投入,增办菜篮子“平价门店”,进一步探索建立“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直供直销”等多种运营模式,搭建覆盖主产区和全县主要批发市场的“菜篮子”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农村信息化服务示范县建设。四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蔬菜生产、畜禽屠宰、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和农牧业投入品管理,强化源头治理。五是引导企业参与。鼓励引导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与“菜篮子”生产基地建立合作关系,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加工型龙头企业扩大季节性“菜篮子”产品收购,发展精深加工,形成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七、资金构成
2014年至2015,计划投资3374万元,2014年完成投资1760万元,2015年完成投资1614万元。其中项目扶持资金1439.6万元,县级财政支农资金620万元,合作社及养殖场自筹资金1314.4万元。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项目落到实处。菜篮子建设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因此全县的“菜篮子工”程建设,要认真按照共办发〔2013〕101号文件要求,在县“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一步精心组织,切实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严格实行“菜篮子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其列入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引导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持续健康发展。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
(二)部门联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促进全县“菜篮子工程”建设逐步向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县直各部门要解放思想,通力合作,改变传统项目资金运行方式,加大项目整合力度,将农牧、水利、交通、电力、林业环保等部门的农、水、林、电、路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对口立项、统一建设、渠道不变、用途不改、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强化“菜篮子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推进全县“菜篮子工程”健康、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基础。
(三)政策扶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菜篮子工程”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对园区、企业、基地、合作组织给予倾斜;有效开展银企对接,各级金融机构要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小额信贷资金,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吸引社会民间资金举办各类经济实体。国土、发改、工商、税务等部门对菜篮子经营主体要落实税收、用地等优惠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费,积极创造招商引资良好社会环境。
(四)完善机制,合理调节供需矛盾。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完善信息采集、发布和预警预报机制,引导菜篮子产品合理生产,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出现局部性供过于求时,支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入市收购,异地远销;局部供不应求时,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调运并促进生产恢复。完善地方菜篮子产品储备体系,统筹产销平衡,维护市场稳定。积极探索和落实国家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制度,扩大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的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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