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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08-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4〕124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华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朱 立 林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常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吉 先 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普华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韩 忠 明     县交通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王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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