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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8-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4〕124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华 旦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朱 立 林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常 福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吉 先 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吴 雷 县审计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普华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韩 忠 明 县交通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王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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