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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08-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4〕12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城镇建设规划审查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城镇建设规划审查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李 增 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常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员:东 忠 民    县监察局局长

吉 先 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谢 康 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韩 忠 明    县交通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薛 文 财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西    县城镇管理局副局长

        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龚 建 平    县气象局局长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钟耀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城镇建设规划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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