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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8-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4〕13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共政办〔2014〕13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李 增 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常 福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东 忠 民 县监察局局长
张 海 龙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丁 晓 春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薛 文 财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加 羊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仁 增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严 海 明 黑马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豆拉才让 石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 斑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燕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
南加才让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华 科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仁青东主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 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韩 忠 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仁青东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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