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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9-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4〕14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社会市面用文清理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社会市面用文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才 洛 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本 巴 县藏语文工作办公室主任
成 员: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多 杰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韩 忠 明 县交通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王 海 县公安局副局长
扎 西 县城镇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藏语文工作办公室,本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指导、协调、督促市面用文清理整治工作,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清理整治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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