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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09-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4〕14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社会市面用文清理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社会市面用文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才 洛 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本        县藏语文工作办公室主任

  员: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韩 忠 明    县交通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西    县城镇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藏语文工作办公室,本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指导、协调、督促市面用文清理整治工作,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清理整治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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